6月8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则法院执行裁定书。


裁定书显示,重庆美团三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作为申请人,未能提供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其从事资金融通发放贷款业务的证明,未能提交相关证据材料证明其依法具有发放贷款资质。

法院认为,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活动。

重庆三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违法从事发放贷款业务,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破坏了金融市场的稳定性,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而在近期,有5起类似案件均被法院认为,重庆三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团小贷”)存在此类问题,且法院裁判内容与上述裁定基本一致。

美团对此向媒体做出公开回应:法院裁判认定的事实存在严重错误,美团小贷已提起上诉。

此前,美团金融针对To B业务,开展了针对商家的“生意贷”,同样针对To C端,对用户开展了小贷业务“买单”,两种业务均属于网络贷款性质。

企查查显示,重庆三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开展各项贷款、票据贴现、资产转让和以自有资金进行股权投资。依法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依法应经蓄客审批而未获蓄客批准前不得经营。

可以看出,此次被法院认定违法从事发放贷款与此经营类目有关。

复利频道经梳理后发现,美团金融早在前期就已开始布局金融领域,试图拿下各类金融牌照。

2016年9月,美团13亿收购支付牌照钱袋宝,拿到支付牌照。

同年11月,美团成立重庆三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拿到小额贷款牌照。

同年12月,亿联银行获原证监会批准,拿到民营银行牌照。

2018年2月,原保监会批复重庆金城互诺保险中介机构牌照,由此拿到保险牌照。

在成立重庆三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后,美团App即上线了借钱业务,资金由美团三快小贷及其合作机构发放贷款。

在美团的招股书中,可以看到对小额贷款业务的说明:经重庆金融事务办公室批准,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开展发放贷款、处理流通票据贴现、处理资产转移等业务。此外,资金等于或者超过2亿元的小额信贷公司,可以在重庆市行政辖区内设立分支机构,经批准后在各县、自治县开展业务,鼓励外国投资者持有或拥有小额信贷公司的股份。

也就意味着,小额贷款公司只能在注册地所在省市开展相关业务,未获得相关部门批准,不得跨区域从事相关业务。

对此,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也明确表示,如果不是网络小贷,只能在重庆范围内提供相应的贷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