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财经4月28日消息 28日上午,前蚂蚁金服P8级别员工李超发文称,自己因内网发帖质疑蒋凡事件微博被控评,并被公司单方解除了劳动合同。对此,李超主管“玉伯”在朋友圈发文回应称,李超是因为连续三次绩效不达标,经整改不符合团队要求,才被团队淘汰的。

该主管表示,之所以单方面解决劳动合同,而不是由他本人主动提离职,是因为在整个沟通过程中,李超一直改变主意、拖延时间。据他表述,2018年李超年度绩效3.25分之后,2019年上半年我把他调整到了剑清团队,2019年10月,李超因为整体代码产出、对外协作以及项目整体的质量把控不符合预期连续3.25分(绩效不达标)后,我和剑清还有HR就已经开始和他沟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沟通过程中,李超先是同意解除合同,公司给予赔偿金,后又以家庭负担重、不希望工作经历断开等理由反悔。最终我们考虑到他提及的家庭负担,同意李超在确保正常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待满财年、拿到SERs后,主动提离职。

不过李超并不这么认为,李超4月17日看到@花花董花花怼@张大奕eve的微博被控评,在公司内部的交流论坛上发了一篇质疑帖子,在股票还差三天就归属时,被公司单方解除了劳动合同,李超认为是因言获罪。

以下为李超公众号全文:

Hi,大家好。

我是蚂蚁金服的一位写代码的小二,在我的股票还差三天就归属时,被公司单方解除了我的劳动合同。

系统显示我在距离股权激励归属前两天“隐退”了,“隐退”就是离职状态。

我收到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两个日期都是4-23,这种当天解除一般只有重大违规才会出现,比如刑事犯罪等

一般来说,当天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刑事犯罪等重大问题,才会发生,我觉得我这个人,只是爱在阿里味(阿里和蚂蚁员工内部交流论坛)发发帖子,分享下读书笔记,有时候对公司行为的正当性表示一些疑问,但根本上,还是因为这家公司在我心中,应该是这个国家所有商业公司中的表率,我不希望他有许多瑕疵,我想通过质疑来捍卫他。

以下是事件始末:

2019-11-18(达成股票归属后提出离职的约定,并提醒我不要在阿里味发帖)

hrg(阿里每个部门都配有一个hrg,有点类似政委)叫我到黄龙国际的3-5会议室,讨论我绩效不合格的处理问题。(阿里的绩效本身就是主管一念之间的问题,尤其到p8这个层级就是多方面因素的综合结果了,但我没有点击接受按钮,也没有发起申诉,并非同意绩效,只是因为申诉极少成功)

最后跟我达成了约定:工作满两年,股票归属以后,我主动提出离职。(我有录音能够证明这点)

在达成这个约定之后,我回到工位,hrg又一次提醒我:少在阿里味发帖,能不发尽量别发了。。我不知道在约定“股票归属后我主动提出离职”时,为什么还要提醒我这个,可能因为我的发言,会引起一些人的不满吧。

但我认为,这不是“股票归属后我主动离职”这个约定的条件之一,只是约定达成之后的一个叮嘱而已。所以我不需要严格遵守。

2019-12-26(再次因阿里味发帖被谈话)

我可能在阿里味又发什么帖子了,我忘记了,被叫到3-6会议室,问我怎么又发了,当初不是说好不发了吗?

2020-4-17(距离4-26股票归属还有9天)

如下图,这天,我看到 花花董花花 怼 张大奕eve 的微博被控评了。

​于是,我在公司内部的交流论坛上,发了一篇质疑帖子,内容就不透露了(虽然离职了但我仍要遵守公司的规定,不能透露内网任何内容)

当天我也在微博上留言,质疑微博官方,为何控评人家一条家庭冲突的微博,询问我们阿里的公关同事有参与吗?我们阿里是否使用我们的资本和影响力,获得了一些我们不该拥有的权力?

平时是不敢的,但想到,下个月我就要辞职了,为众生,也为了将来离开这个体系的自己,勇敢这一回吧。

因为这个体系的能量实在太过于强大了,如果做事不讲规则,那众生都将成为可怜的蝼蚁,个人的权利,怎能被如此随意的被任何商业公司给侵犯呢?

没想到持续热帖几天,浏览量现在据说已经破10万多了。。hrg都没来找过我,很多朋友来问,hrg找你了吧,我说没啊。我以为公司这次真的很宽容。

2020-4-23(距离4-26股票归属3天)

hrg这天逼我提离职流程,lastday为5-15,并提醒我,提流程后我将立即被剥夺内网权限,不能再发帖发言,工资照发到5-15。

我没同意,因为当初的约定不是股票归属之后,我才需要提离职吗?

hrg声称,如果今天不提,就当天立即解约。(违反了11-18号,“股票归属后我主动提交离职”的约定)

我拒绝了,主要原因,应该是内心的恐惧和担忧,一旦提了离职流程,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我当然没有提离职流程,我想等股票归属后再提。

我认为股票激励还有三天就归属了,他们不会给我解约的,如此解约的先例开了之后,阿里人人自危,行业人人自危。况且之前有过约定的,没想到,他们以绩效原因,给我当天解约了。我可能是阿里和蚂蚁历史上,第一个用绩效原因给当天离职掉的,享受了刑事犯罪的待遇。

而且,此时我的年休假还有两个半工作日,如果是正常离职程序,我应该休完这两个半工作日,到4-27号才能离职吧?毕竟到4-27号我的股票就已经归属了。

距离我的股票归属还有3天的下午,我被蚂蚁金服以绩效原因,当天解约。

距离我质疑 花花董花花 被控评,阿里公关有没参与,是六天。

我等了六天,没有等来任何回复,等来了一纸劳动合同解约书。

也许这张解约书,就是我等来的回复。

你听明白了吗?你能做到吗?

后记:

我的股票还没归属就被离职后,我听说我的主管在阿里味(阿里员工内部交流论坛)解释说,当初的约定是年底离职,我一直拖着不提离职,而非股票归属后我主动离职,这是一个谎言,一个公然欺骗了所有阿里人的谎言,这个谎言合谋者至少有三四个人,他们都清楚的知道当初的约定是股票归属后我再提出离职,却公然踩踏在阿里新六脉的诚信价值观的高压线上,向所有阿里人撒了这个谎。但我祷告他们不会遭到阿里廉政的调查和惩罚,毕竟他们也有自己的生活,我明白大家都很艰难。但无论多么艰难,我们都要有信仰,并践行自己的信仰。

其实我的诉求很简单,就是公司兑现当初的约定,恢复我的工作,等我的股票归属之后,我也会兑现约定里我的诺言,就是我主动提出离职。

诚信,是一家公司的生命线,尤其是金融和商业公司,我不知道公司为什么一定要食言?

另外,发文时我已经看到新闻,蒋先生从高级副总裁降级为副总裁,因为并没有利益输送行为。对此,我不想评价太多,我曾在阿里味发表过我的看法了。

而我呢,却在质疑 花花董花花 的微博被控评后的第六天,还没能等到我的股票激励,公司就违反了当初的约定,给我强制解约了。

也许资本就是力量,但有力量的人,更应该诚信,应该遵守规则,应该成为行业文明的表率。

曾经,我的背后有中国最优秀和强大的人力、法务和公关团队,我很安全,很自豪。

现在,他们站在我的对面,我很恐惧,很害怕。

我唯一的请求就是:不作恶。

尤其是一个仍傻傻的盼望着这家公司能成长为一家102年的好公司的前阿里人。

以下是李超部门主管回应全文:

今天发帖的李超(花名檀汐)2018年4月入职蚂蚁的时候是在我的团队,我经历了他绩效整改的过程,对他在内外网传播的信息,我想补充我知道的情况。

第一,李超是因为连续三次绩效不达标,经整改不符合团队要求,才被团队汰换的。之所以单方面解决劳动合同,而不是由他本人主动提离职,是因为在整个沟通过程中,李超一直改变主意、拖延时间。

2018年李超年度绩效3.25分之后,2019年上半年我把他调整到了剑清团队,2019年10月,李超因为整体代码产出、对外协作以及项目整体的质量把控不符合预期连续3.25分(绩效不达标)后,我和剑清还有HR就已经开始和他沟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沟通过程中,李超先是同意解除合同,公司给予赔偿金,后又以家庭负担重、不希望工作经历断开等理由反悔。最终我们考虑到他提及的家庭负担,同意李超在确保正常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待满财年、拿到SERs后,主动提离职。

但到了2020年3月底,财年绩效考核时,李超的绩效依然是3.25分。稍微说一下我从剑清这里了解的李超这半年(2019.10-2020.3)他的工作状况:春节前后疫情爆发,公司开始大规模远程办公,李超的工作产出糟糕,负责的工作多次出现延期、产品验收不通过等情况。

进入4月疫情稳定后,团队绝大部分同学均已回园区复工,但李超以慢性咽炎、柳絮过敏等各种理由,仍未返回园区工作。HR多次联系他,要求沟通绩效,他表示不需要沟通,对绩效再次年度3.25是有预期的,并称正在另一家公司的面试流程中,需要走完流程5月中离职。4月22日下午,HR再次联系他,他表示5月中旬如果还没拿到 offer,还要继续留在公司,如果公司希望他走,就让公司解约给他经济补偿金走。

在多次沟通未果后,剑清他们忍无可忍,作出管理决定,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发起辞退流程。事情就是这样,这不是所谓的「提前2天辞退」,而是迟到了180天的解约。

第二,关于「因言废人」问题。李超入职后,在阿里内网的确有很多言论,但这些言论,从来没有被删帖。至于在离职过程中收回内网权限,是因为确保数据安全的考虑。事实上,阿里内网始终鼓励畅所欲言,这些年来,内网上即使给创始人、合伙人扣分甚至实名反对的声音也不绝于耳,但据我所知,从未有人因此而因言获罪一一因为我就是这其中之一。阿里文化倡导的是简单直接,这也是这十几年来内网一直的风貌,故意把自己因为绩效不好而引起的离职和内网言论挂钩,这是诛心。

第三,在这个事件中,我作为管理者,这几天一直在反思,本该在半年前就协商解除的劳动合同,为什么一直拖到现在才解除,在一个不该巧合的时间点,给一些「误会」创造了存在的土壤。在这个过程中,因为一位同学的消极怠工,而导致团队其他同学被动协同、影响整体项目进度,这对其他努力工作的同学是极大的不公平。我愿意承担此次管理上的责任,也希望其他所有的管理者引以为鉴。让真正努力付出并取得业务结果的同学得到认可和奖励,对于不该妥协的行为决不妥协,这才是一个团队得以良性发展所应有的公平。

(紫金财经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