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等‘三大工程’。”自2023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以上工作部署后,稳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成为各省份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除了山西、青海和甘肃,其余28个省份都提出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

  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出现“保障房”

  与2023年清一色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同,今年多个省份使用了另一个词——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定向安置房等构成。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现场会指出,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是在新形势下适应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要求,完善住房制度和供应体系、重构市场和保障关系的一项重大改革,对于解决工薪收入群体住房困难、促进经济发展、改善城市面貌具有重要作用。

  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对于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重要意义。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有利于完善“保障+市场”的住房供应体系,保障性住房满足工薪收入群体刚性住房需求,商品住房满足城乡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住房的多样化、多元化需求。

  会议强调,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各地要合理确定保障范围和准入条件,对社会公布,建立常态化受理机制,将符合条件的工薪收入群体纳入轮候库,在合理轮候期内予以保障。要以编制住房发展规划为抓手,完善“保障+市场”的住房供应体系,建立“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新机制,将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住房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根据保障性住房需求,科学确定保障性住房发展目标,以人定房,以房定地、以房定钱。要探索建立保障性住房房屋体检、养老、保险三项制度,为房屋提供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要选择部分保障性住房项目作为示范工程,以绿色、低碳、智能、安全为目标,打造“好房子”样板,让人民群众的居住生活更加舒适美好。

  会议要求,各地要抓制度建设,尽快出台地方实施意见及配套办法,加快完善“1+N+X”的政策体系。要抓项目开工,对第一批已经确定的项目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按时开工,如期交付。要抓第二批项目筹备,加快形成“实施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项目滚动推进机制,持续做好项目谋划和储备。要抓配套政策落地,落实好中央补助资金、专项债券、商业配套贷款和税费优惠等支持政策。

  目标总量或收窄,保障性租赁住房扛大旗

  “大力建设保障性住房”“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稳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与2023年各省份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具体目标不同,2024年仅北京、上海、广东等13省明确数字目标。根据省份人口体量不同,保障房体量也各不相同,从万到千不一而足。

  在明确具体目标阵营的省份,迈点发现较之2023年,除了上海、内蒙古、西藏的目标增长外,其他省份目标都在收缩。以贵州为例,2023年的目标是开工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3.05万套(间),但2024年则是启动实施保障性住房3600套。

  而保障性租赁住房依然是保障房扛大旗者。以广东为例,2024年的目标是2024年的目标是新增筹集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1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18万套(间)。上海则是建设筹措7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筹措供应“新时代城市建设者管理者之家”床位3万张以上,建设筹措保障性住房1万套以上。

  作为人口大省,通过保障房解决人们安居乐业问题依然是政府工作的核心。回顾2023年的完成情况,广东新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27.1万套(间);北京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8.2万套,竣工各类保障性住房9.3万套;上海建设筹措8.1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筹措供应1.1万张“新时代城市建设者管理者之家”床位;四川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0.5万套(间)。

  2024年各省份又将提交怎样的答卷?虽然目前无法预判,但可以肯定是能用好金融服务,深化政银企合作,精准发力的省份必将进一步获得阶段性突破。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