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艾比森,证券代码:300389.SZ)发布2022年半年报及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上半年,艾比森实现归母净利润8142.23万元,拟派发现金红利5.37亿元(含税)。

我们梳理公告发现,2019年至2021年,艾比森均未实施分红。2022年5月,艾比森的董事长丁彦辉斥资2.60亿元认购艾比森定增成为其实控人,按艾比森中报显示的丁彦辉的持股比例计算,丁彦辉将获得现金分红1.84亿元(税前)。

而艾比森5月刚刚通过定增募集资金净额2.50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3个月后,便拟派发现金红利5.37亿元,其中报显示,艾比森合并报表的货币资金余额仅为5.27亿元,低于拟分红金额。

三年未分红,突然中报分红5.37亿

艾比森主要从事LED应用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截至2022年年中,艾比森已经拓展了全球渠道商合计约4000多家,并拥有超过440家服务商,其产品销往美洲、亚洲、欧洲、澳洲、非洲等130多个国家和地区。

2022年上半年,艾比森实现营业收入11.00亿元,同比增长30.42%,实现归母净利润8142.23万元,同比扭亏为盈,其签单同比增长约18%,比2019年同期增长约41%。分地区来看,上半年,艾比森的显示屏业务在国内市场实现营业收入3.67亿元,签单约5.78亿元,在海外市场实现营业收入6.89亿元,签单约9.59亿元。

公告显示,截至2022年6月末,艾比森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56亿元,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37亿元。

根据Choice终端统计的信息,艾比森自2014年8月上市以来,并未在中报分红过,此次分红为其上市以来首次在中报分红。同时,2019年至2021年,艾比森均未进行分红,2018年,艾比森实现归母净利润2.41亿元,但当年仅分配现金红利4959.54万元。

那么,是什么导致艾比森突然于中报大额分红呢?

董事长认购定增,再次成为实控人

据艾比森公告,2001年,丁彦辉、任永红、邓江波三人合伙设立了深圳市艾比森实业有限公司,为艾比森的前身。自艾比森设立以来,丁彦辉一直担任艾比森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其中18年兼任艾比森的总经理。

2011年8月1日,丁彦辉、任永红、邓江波三人签署了《共同控制协议》,共同控制期限为协议签订之日至艾比森股票发行并上市之日后60个月内。

2019年7月29日,艾比森发布公告,丁彦辉、任永红、邓江波签署的《共同控制协议》将于2019年8月1日到期,三人签署了《关于不再续签<共同控制协议>的确认函》,三方共同控制关系终止。

截至2019年7月19日,丁彦辉、任永红、邓江波分别持有艾比森25.79%、19.17%、19.16%的股份,其余股东持股比例均未超过5%,单个股东直接或间接持有艾比森的股权比例均未超过30%,因此,《共同控制协议》终止后,艾比森将处于无控股股东且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

2021年3月,艾比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艾比森拟以6.33元/股的价格向丁彦辉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100万股(含本数),募资总额不超过25953万元(含本数),募资净额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不过,艾比森公告显示,其时任第三大股东、非独立董事邓江波对该次定增事项相关议案均投了反对票,反对理由为对相关事项了解不充分。

据艾比森公告,认购完成后,丁彦辉将持有艾比森34.31%的股份,第二大股东任永红的持股比例将降至17.04%,第三大股东邓江波的持股比例将降至17.03%,与丁彦辉的持股比例形成明显差距。

艾比森称,认购外城后,丁彦辉的持股比例虽然仍不足50%,但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同时,丁彦辉作为董事长,对艾比森的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因此,认购完成后,艾比森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丁彦辉。

2022年5月,艾比森发布公告,其第一大股东、董事长丁彦辉认购艾比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完成预登记手续并将上市,艾比森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正式变更为丁彦辉。

左手募资右手分红,分红金额还高于货币资金余额

2022年5月6日,艾比森发布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本次发行的对象为丁彦辉1名发行对象,募资总额为25953万元,募资净额为25029.44万元,丁彦辉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公告显示,2022年4月29日,艾比森定向发行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承销及保荐费后的认购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艾比森的指定账户,截至2022年6月末,艾比森合并报表中货币资金为5.27亿元。

而据艾比森发布的利润分配预案,艾比森拟派发现金红利5.37亿元(税前),这样看来,艾比森刚刚通过定增募集资金净额2.50亿元,便拟实施大额分红5.37亿元,分红金额甚至高于其账上的货币资金余额。

同时,截至2022年6月末,丁彦辉持有艾比森34.31%的股权,按此计算,丁彦辉将获得现金分红1.84亿元(税前)。也就是说,丁彦辉刚刚通过斥资2.60亿元认购艾比森的定增获得其控制权,就可以获得大额的现金分红。而此前,艾比森已经连续三年未实施现金分红了,上市以来也从未在中报时实施现金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