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

5月21日,ST中泰发布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5月21日上午12:00,ST中泰在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召开了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是公司董事会;会议主持人是董事长陈辰。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8.13亿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1.4%。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3人,代表3家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73亿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9.8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008.3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55%。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5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942.72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91%。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新疆ST中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多项议案。

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值得关注的是,5月19日,ST中泰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的更正公告。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ST中泰2022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二)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中存在重大遗漏;(三)案涉公司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相关债券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不准确。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人民银行、证监会、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券市场执法工作的意见》(银发〔2018〕296号)及《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新疆证监局决定:1、对ST中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2、对彭江玲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3、对江军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4、对张清华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5、对吕文瀚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6、对丁永众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杨江红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对刘洪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1年4月10日至2024年3月19日期间买入,且在2024年3月19日收盘时持有ST中泰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参与招投标项目5904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1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