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38天财富猛增72亿!”

来源 | 投资家(ID:touzijias)

作者 | 陈天一

最近,娱乐圈的瓜、资本市场的瓜,一个接一个,瓜瓜不断!

华昌盛硬是靠“桃色新闻”在一片“瓜”中杀出一条血路。

一、四女侍一夫?公司紧急澄清:假的!

事情是这样的,近日,深圳市上善若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侯安扬的一篇投资笔记称,一家上市公司的四名女董事和男董事长均未结婚且都育有子女,女董事分管财务、采购等,并表示这种治理结构在上市公司特别罕见。

这没有逃过广大吃瓜群众的眼睛,网友迅速将笔记描述的情况和上市公司华盛昌对号入座,华盛昌当前的非独立董事构成中,恰好是董事长一人为男性,其他四位董事为女性。

华盛昌在IPO招股书中也曾披露,董事长袁剑敏与副董事长车海霞生有一儿一女,不过二人“未曾存在婚姻关系”。

5月24日下午,华盛昌紧急发布澄清公告表示,除招股说明书中已披露的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关联关系外,董事长和其他3名女董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媒体所传播的董事长与女董事的关系与事实不符,并且不存在公司治理违法违规的情形。

华盛昌表示,上述不实传闻对公司已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对于造谣诽谤中伤公司、损害公司形象的恶劣行径,公司已经委托律师锁定证据,将根据事态发展追究其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公开道歉直至消除影响,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并对相关责任人侵害公司商誉的行为追究其法律责任。

既然“桃色新闻”是假的,那我们聊聊华盛昌这家公司,是如何做到上市38天市值增加72亿的!

二、辛苦耕耘29载,疫情助推成“牛股”

据了解,1991年,华盛昌成立,它是一家专注于自主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各类测量仪器仪表的企业。

其产品广泛应用于国防,电力,暖通制冷、消防、石油化工,冶炼,电子制造,轨道交通、环境治理等专业领域。其中,非接触式红外人体测温仪就是其主营业务之一。

2020年4月15日,华盛昌登陆深交所中小企业板,发行价为14.89元/股,募集资金净额为4.54亿元。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资用途主要包括:

据悉,华盛昌堪称疫情期间的一匹黑马,上市一个多的月,公司股价一路飙升,截至5月22日收盘,股价为69元/股,涨幅近4倍,动态市盈率为57.7倍,总市值92亿,财富猛增72亿!

绝对的牛股!

根据其披露的财报数据,2017-2019 年公司收入分别为 4.56 亿元、4.90 亿元、4.66 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030万元、8478万元、9096万元。

2020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09亿元,同比增长90%,归母净利润8959万元,同比暴增322.89%。总资产增长45%至6.85亿元,净资产增长22.9%至4.83亿元。

根据其2019年招股书,华盛昌90%以上的产品销往国外,严重依赖国外市场。

其创始人,袁剑敏的创业故事也振奋人心。

三、创业维艰?董事长:创业路上没有辛苦,满满都是幸福

据招股书内容,袁剑敏于1991年3月入职华盛昌,并于2001年8月起任职该公司有限董事长兼总经理,目前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等职位;车海霞于1991年3月起入职华盛昌财务部,2001年8月起任公司副董事长一职,2017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等职位。

据了解,袁剑敏曾在上海电表厂工作,那个时候每个月工资为99元。作为曾经被公司送去香港学习的技术骨干,袁剑敏辞职成了“深漂”。

这些经历都为华昌盛成立埋下了伏笔。

很多人在创业时候,都会说很辛苦、很艰难。但袁剑敏却表示,“创业路上没有辛苦,只有满满的的幸福。”

据了解,华盛昌2020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09亿元,同比增长90%,归母净利润8959万元,同比暴增322.89%。

业绩利好给股价带来强劲刺激,4月28日一季报披露以来,华盛昌已累计9个涨停。且4月29日以来,华盛昌累计登顶龙虎榜15次,成为市场人气最旺的次新股,甚至成为市场炒作的风向标,它今年以来的业绩也逆势大涨。

由于疫情的原因,加上它生产非接触式红外人体测温仪,带动了业绩的大幅增长,作为“防疫概念股的华盛昌,才得以在上市后股价大幅暴涨。

本来一切发展向好的华盛昌,由于这次“一男四女董事会”桃色新闻事件,导致股价大跌。

其实,在资本市场,名副其实的夫妻档企业并不少见。

在很多企业创立之初,由“枕边人”变为“合伙人”,婚姻关系与财富关系相结合的夫妻不计其数,他们所形成的“夫妻档”也成了家族企业中最具特色的一种。

但对于华盛昌事件来说,外界看见的是绯闻,律师则看到了“特殊案例之下的灰色地带”。

现在纠结的问题在于,华盛昌董事长与副董事长是否应该被视为一致行动人?

事实上,在华盛昌上市之前,证监会就曾向华盛昌发去招股书反馈意见,要求公司补充披露袁剑敏与车海霞是否曾经存在过婚姻关系,以及未将二人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的原因,并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当时,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回应表示,未认定二人为共同实控人。

此次,华昌盛事件也是众多案例中的一个特殊个例。

在多位律师看来,事实婚姻、一致行动人、共同实际控制人是三个并不够清晰的概念。他们表示,“这种事情要做信息披露,没披露是证券欺诈,但对于华盛昌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关联关系也很难直接套用法律概念“。

如今,随着《新证券法》的实施,监管层对于信披违规的处罚力度以及金额进一步提升。

根据《新证券法》第197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上述违法行为,或者隐瞒相关事项导致发生上述情形的,处以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