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3月4日,ST星源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十次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2.1条的规定,在深交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仅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交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截至2024年3月4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19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2.3条规定,上市公司连续1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1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深交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止。

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面值退市的第十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其他风险提示显示,公司存在最近一年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做出的最终决定,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积极行使相关合法权利,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并严格按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23年12月8日前买入ST星源股票,且在2023年12月8日收盘时持有ST星源股票的投资者,可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星源共对外投资了16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1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