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招商银行发布了2021年年报,其总资产突破了9万亿大关,更是连续三年被评选为“中国最佳银行”,尽管其评测机构《欧洲货币》杂志的资历与权威性存在一定的争议,但能够在乱象丛生的国内银行业业脱颖而出,也算是对招商银行的一种肯定。

违规放贷、高管腐败、信息滥用,是国内银行的通病,与之对应的则是各家银行高层频繁“换血”,浙商银行、兴业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更是其中的代表。尤其是浙商银行,在不到一年内,先后有包括董事、行长在内的6名高管职位变动,新上任的董事长在此前甚至并无银行从业经验。

银行高管频繁变动的背后,国内股份制商业银行究竟怎么了?

屡罚屡犯成通病,银行业劣币驱逐良币?

招商银行虽被评为“中国最佳银行”,但其高速增长的背后并非毫无隐患,上到总行下到分行,招商银行频繁被罚,尽管每次都虚心认错,但整改效果并不明显。

屡罚屡犯,几乎是国内所有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真实写照。事实上,去年人民网就曾发出锐评:有个别银行一边“虚心”认错,一边屡罚屡犯。

一些大银行年营业收入动辄亿千亿计,哪怕交纳上亿罚款,也无异于罚酒三杯,不痛不痒。屡罚屡犯的背后,是收益与风险的高度不成正比,部分银行在利益的驱使下走向了歪路,自以为自己并非个例就不会影响到自身的长远发展,但真实状况如何,银行高管或许更有发言权。

众银行高管频繁变动,个人原因请辞成亮点。

银行高层职位的变动集中在2月份左右,例如,2月11日,九江银行原董事长刘羡庭因个人原因请辞退休;2月18日,华夏银行原执行董事、行长张健华因工作变动辞职,十几天后,副董事长罗乾宜也因类似的原因请辞;2月22日,江西银行董事长陈晓明因个人原因辞职,后据报道,陈晓明已被相关部门带走接受调查,江西银行回应“以官方公告为准”。

在银行高管变动的“浪潮”下,浙商银行格外醒目。2月18日,副行长吴建伟和行长助理盛宏清双双请辞,其中吴建伟还是任职时间最长的副行长之一。在此之前的1月11日,浙商银行发布公告称,沈仁康不再担任董事长职务,而新拟任的董事长陆建强在此之前并无银行从业经验。在更早之前的2021年6月行长徐仁艳及两位副行长徐蔓萱、刘贵山也纷纷辞职。

高管频繁变动的背后,银行内部问题层出不穷。

3月10日,银保监会官网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浙商银行旗下的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因租赁业务三查不到位,被处罚40万人民币。

据银保监会网站2月25日消息,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因贷前调查不尽职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40万元。在更早之前的1月4日,浙商银行郑州分行因监管统计报表数据应报未报违规被罚30万元。2021年,浙商银行台州分行因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购房、股市和金融资产交易所产品等行为,被行政处罚,浙商银行绍兴分行也因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被罚。

除了分行贷款资金被挪用外,浙商银行总行也并未起到表率的作用,2021年10月29日行政处罚公示显示,浙商银行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罚65万元。在此之前,华夏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也因相同的原因被行政处罚。

用户信用卡逾期后,部分银行会将催债外包给第三方催债公司,在此过程中持卡人的信息就会遭到泄露,部分银行只关心持卡人是否还款,对于催债公司催债的方式是否正当,以及持卡人还款后,催债公司是否还会滥用持卡人信息并没有后续保障,从而造成了持卡人可能被威胁的风险,甚至连持卡人亲属、同事与朋友的信息也会因此遭到泄露。

有意思的是,浙商银行上述被处罚事宜中,被处罚的对象还包括3名工作人员,其工作性质都与信用卡业务有关。据天眼查APP显示,浙商银行因信用卡纠纷而起诉他人或公司的法律诉讼高达865条。

相对于工作人员的“玩忽职守”,高管腐败更能暴露银行内部问题的严重性。

2019年12月,原浙商银行上海分行行长顾清良因涉嫌受贿罪被逮捕,并处罚金250万元人民币。2020年10月,浙商银行资本市场部副总经理邹建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相关部门调查。

浙商银行部分高管腐败并非行业个例,重庆三峡银行原董事长丁世录也曾被纪检请去“喝茶”,民生银行原行长毛晓峰、华夏银行副行长王耀庭都因腐败问题被查。

上述银行被罚款金额或小或大,对于银行自身的盈利能力来看,罚款或处罚或许不值一提,但银行作为金融的重要支柱,向上关乎宏观经济,向下连接千家万户,这意味着银行合法合规经营既是政策红线,也是老百姓的利益线。

各大股份制商业银行要想在时代的浪潮下实现高质量且长远的发展,其前提或许就是一方面加强对自身以及地方分行的内部管理,为行业做到表率作用,营造良币驱逐劣币的行业健康氛围,另一方面则是牢牢守住合规经营的安全底线,如此才能提高自身的抗风险能力,助其平稳地度过可能的市场波动期,实现健康发展。

合规经营坚持底线,银行业才能告别“比烂”时代

近年来,银行业的强监管态势延续,处罚力度不断加码,其中对违规信贷的监管尤为严格,招商银行能被评为“中国最佳银行”,0.91%的不良贷款率维持在较低的水平,是其主要参考标准之一。

我国经济从增量主导时代已经步入了存量主导时代,增长模式也正在告别以地产和基建为代表的投资驱动时代,经济增长动能正在切换,科技创新类、高端制造类企业成为了新的增长动力,而类似于浙商银行信贷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的行为,无疑背离了整体发展的主线。

随着“房住不炒”的主流宣传,以及房地产行业整体迈入“黑体时代”,作为与之关联深远的银行业,应该与房地产行业及时解绑,摆脱因房地产所带来的不良贷款。

各大银行更应审慎合规地对对待贷款业务,优化稳定银行的资产结构配置,才能更好地应对居民们投资方向的转变。

银行不可被替代的地位从未丧失,无论居民们的资产流向何方,都少不了银行等专业金融机构的协助。商业银行的主要盈利支撑来源于撮合资金盈余方和资金需求方的对接,其主要客群属于高净值用户,其选择银行的标准就是以靠谱为主。类似于浙商银行违规挪用信贷资金、以及侵犯用户信息的行为,或许会直接影响准用户对浙商银行的选择。

随着数字化时代进程的加快,数据早已成为第五大生产要素,数据安全的重要性尤为重要,这对银行数字化经营和风险控制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纵观各大银行因信息违规被处罚的案例,可以看出相关部门对信息安全的高度重视,比如网商银行就因违反账户管理、征信管理等信息数据合规方面的问题,被罚款金额高达2236.5万元。

合法合规地使用客户信息,才是银行揽客营销的最好方式,如此银行才能在不断趋严的银行政策监管以及外部市场环境不稳定因素的加剧变动下,健康长久的发展。

正如人民网所言:唯有真正做到以客户为中心,以诚信为根本,以服务为灵魂,银行才能良性发展,银行业才能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国为民筑牢金融安全防线。

参考文章:

《三年累计被罚超1.8亿,谁给了浙商银行频频违规的胆气?》,商业观察杂志社

《开年第三月,十余家银行高管频“换血”》,青财经

《六大高管为何纷纷离职浙商银行?》,众议院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