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去年格力告奥克斯空调专利侵权获赔4000万元创下国内家电行业最高赔偿纪录后,奥克斯空调告格力专利侵权的官司近日也一审宣判。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的判决显示,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起诉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和宁波甬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的两例侵害发明专利权案已审理终结,判决格力电器赔偿奥克斯空调合计约1.67亿元。如果这一判决最终实施,无疑将再度刷新家电领域判赔金额纪录。不过,格力电器昨天回应,公司已就此提起上诉。

据优家电了解到,此次奥克斯空调起诉格力的案件早在2019年1月份就已被宁波中院受理,当时格力起诉奥克斯的案件尚未判决。奥克斯空调起诉的这两起案件均围绕空调压缩机的专利技术。该专利的原专利权人为日本东芝开利空调系统株式会社,专利号为ZL00811303.3,申请日为2000年8月11日。2018年,东芝将该专利的权利转让给奥克斯空调,并将针对转让前发生的第三方侵权行为追究侵权责任并获取损害赔偿的权利一并转让。奥克斯空调依此对格力发起侵权诉讼。不过优家电注意到,该专利已于2020年8月11日终止。

据悉,奥克斯2018年6月以公证方式收到从甬格公司处购入的标有“GREE格力”品圆(KFR-35GW/(35592)FNhDa-A3)空调;2019年1月又委托代理人从天泽维修部处购买了有“GREE格力”标识的品圆(KFR-26GW/(26592)FNhDa-A3)空调一台。奥克斯称,经过技术比对认为,被控侵权产品已经落入了原告专利权要求的保护范围,格力电器制造侵权产品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销售方也应当承担下架电商产品、承担诉讼费用等责任。

格力电器对此表示,经行业多位技术专家评估,格力电器使用的是现有技术,不侵犯该专利权。而且该专利的日本同族专利的保护范围远远小于中国专利,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属单位专家判断,其中国专利不稳定,应该被无效。目前格力已经就该专利无效,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待法院审判。另外格力还表示,“奥克斯购买日本快过期的专利并以此诉讼,背离了专利法保护创新的立法宗旨”。据悉,格力电器曾两次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对涉案专利作出无效宣告。2021年9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文宣告该专利权部分无效。

宁波中院于2021年7月19日和2021年10月15日对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最终认为,格力被诉侵权技术方案落入了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和要求10的保护范围。根据司法鉴定、专利说明书及相关规定,格力的现有技术抗辩请求不成立。根据“侵权获利=侵权产品销售额X侵权产品合理利润率X专利对利润的合理贡献率”的计算公式、专家意见及相关法条,对原告就涉案专利相关的两个型号的空调产品所主张经济赔偿9600万元和7060万元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对此,格力电器表示,已经就该一审判决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