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财经讯 周三(11月11日),据保定市公安局官方微信消息,经侦查,河北大午农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午集团”)孙大午等人涉嫌寻衅滋事、破坏生产经营等违法犯罪。2020年11月11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孙大午等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

资料显示,孙大午为大午集团的董事长及第一大股东,持有大午集团43.75%的股权。

孙大午此前因发生于2003年的“孙大午案”而为人所熟知。2003年5月29日,孙大午被指向3000多户农民借款达1.8亿元,以非法集资的罪名被收押,他的两位弟弟大午集团副董事长孙志华与总经理孙德华以及财务处长也都被扣留。

不过,关于孙大午是否有罪,在法律学界引起广泛议论,同时,包括柳传志、巴曙松在内的众多商界及学界人士也针对此案发声。

最终,孙大午被徐水区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罪名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罚金10万元,大午集团同时也被判处罚金三十万元。

对于判决,孙大午表示:“我无罪,但我服法”。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此次发布的警情通报,该通报系高碑店市公安局11月11日发出,而据公告资料显示,河北大午集团位于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因此,此案或为异地用警。

有分析人士称,对孙大午等人采取强制措施时间为“2020年11月11日”与警情通报发出时间一致,因此,上述行动大概率是一次突然的执法行动。

孙大午的微博显示,11月10日下午14点时,其曾发布一则微博称“中午来大午食品公司品尝大午熏鸡,不错”。

天眼查APP显示,大午集团成立于1995年,注册资本为8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孙萌,此次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孙大午为大午集团的董事长及第一大股东,持有大午集团43.75%的股权。

截至发稿,大午集团旗下子公司众多,涉及生猪养殖、文化传播、医疗器械、电子商务等多个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