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网络互助起源于2011年成立的“康爱公社”,2014年开始团队化运营,同年泛华保险的e互助也上线,具备网络互助雏形的平台开始出现。进入2016年,网络互助行业迎来爆发期,各类平台不断涌现,规模体量不断扩张。截止2019年5月,国内10家主要网络互助平台会员总数已经超过2.2亿人。

一.中国网络互助行业发展历程

中国网络互助行业发展历程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1、萌芽期(2011-2015年)

  1、2005年起,保监会开始着手相互保险的立法建设,启动《保险法》修订项目。

  2、在智能手机、移动网络及移动APP的创新驱动发展下,移动互联网带动了新的时代变革,相互保险也得以延伸新方向。

  3、2011年成立的康爱公社于2014年开始团队化运营,泛华保险集团孵化的e互助也于当年上线,具备网络互助雏形的平台开始出现,此时网络互助与保险的界限还较为模糊。

  2、震荡期(2016-2017年)

  1、2016年,网络互助行业迎来爆发期,各类平台不断涌现。由于用户缴纳费用可沉淀资金池等问题,诱发各类监管风险,网络互助行业一度陷入混乱。

  2、2016年12月,保监会发布决定开展以网络互助形式非法从事保险业务专项整治工作。大量网络互助平台关停服务,行业迎来洗牌期。

  3、发展期(2018年—)

  1、2018年,网络互助行业各家平台的融资能力遭遇瓶颈,相互保险业的监管口径也逐渐收紧。与此同时,各家平台也获客方式、产品、运营维度上进行新的创新。

  2、以支付宝为代表的互联网巨头开始入局,于2018年10月推出相互宝,迅速拓展市场。

  3、随着相互宝用户规模不断扩大,网络互助行业也被重新带热,吸引更多互联网企业的入场,滴滴、苏宁、奇虎360、美团相继推出各自的网络互助产品。

二.网络互助平台存在的风险和问题

网络互助平台存在不可持续性风险。互助平台的经营主体是企业,因此其必然需要追求一定的利润。当前的网络互助平台通过低加入门槛和分摊金额吸引了大量会员,短期内不盈利甚至面临亏损,但若长期仍不盈利,则必然走向倒闭。

  网络互助平台与会员之间存在利益不一致问题。会员在加入互助计划时,平台会承诺其一个可能获得的互助金额,这一金额是通过在所有会员之间进行分摊实现的,平台无需承担分摊费用。同时,平台对会员收取一定的管理费以用于维持平台的运营和案例的调查等费用。管理费是平台利润的主要来源,通常按照会员获得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即用户获得的互助金越多,平台收到的管理费用也就越多。因此,平台的运营目标与会员利益存在不一致的现象。这使得平台缺乏有效的激励审核会员健康状况和案例真实性的驱动力,使其他会员承担了不必要的分摊,损害了会员的利益。

网络互助平台缺乏统一经营规范,在资金和费用管理上缺乏透明度。当前,大部分网络互助平台都采用了“预先缴费、余额限制”的运作模式,即用户在加入时需要在账户中预先缴存一定金额用于后续的分摊,互助平台会对用户账户余额设置一个下限,用户账户的余额不得低于该下限。

  尚未明确网络互助平台的监管主体和监管制度。网络互助平台的运营主体多注册为互联网科技企业,理论上应当由工业与信息化部门进行监管,但其实质上从事了类似于金融与保险服务,而并非仅提供网络技术服务。

三.进一步规范网络互助平台发展的建议

  各平台应建立完善的治理机制,探索可持续的规范发展路径。网络互助行业应当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形成统一的经营规范,通过自律公约规范各平台在费用收取、资金使用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运作,切实保护会员的权益。

  借助外部力量缓解平台与会员之间的利益不一致问题。首先,引入第三方专业调查机构进行案例调查,以规避平台自身可能存在的不尽职现象,同时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调查成本。其次,借助媒体等社会力量加强监督,提高信息的公开力度,使其运转更为透明、规范。

  尽快明确监管部门,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以保护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基于网络互助的业务特性,将其纳入银保监会的监管范围内是比较合适的选择。监管部门应尽快推出相应的监管制度,从法律和制度上保护会员权益。同时,还应当关注和防范因平台运营不当而导致的群体性风险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