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清辉:于东来作为网红人物,胖东来作为一家网红企业,理应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和批评
于东来作为网红人物,胖东来作为一家网红企业,理应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和批评。

宋清辉 著名经济学家、多家媒体特约评论员
今日,我收到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民事判决。对于该判决认定及处理结果,我依法表示不认同,并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我始终认为,公民依法享有表达意见、开展舆论监督和进行公共讨论的权利。针对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网红企业、网红人物,就其商业模式、经营理念及社会现象发表批评性意见,是公共讨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越具有公众影响力,越应当以开放态度接受社会监督和理性批评。
我尊重司法程序,也相信法律赋予当事人依法救济的权利。一审判决并非最终结果,我将通过法律程序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理由。
未来,我仍将坚持以经济学研究和公共利益为出发点,继续关注企业经营、市场竞争及消费经济等公共议题,依法发表独立观点,履行学者和评论者应有的社会责任。同时,我也将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尊重法律,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相关权利,推动更加开放、理性和包容的公共讨论环境。
经济学家 宋清辉
2026年7月21日

审判长:马巍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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