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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半通航企业要没?新版民航法7月施行,3000万实缴门槛成生死线

文/纸不语

2026年7月1日,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将正式施行,这是自1996年以来最大规模的一次修订。新法共16章262条,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适应民航事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充实完善规范民用航空活动、保障民用航空安全和支持民航制造业、运输业、低空经济发展的各方面制度措施。

民用航空法是规范民用航空活动的基础性法律,旨在维护国家的领空主权和民用航空权利,保障民用航空活动安全、有序进行。这部新修订的法律对于推动民航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不少业内人士认为,这不仅是一次法律修订,更是中国通用航空与低空经济发展史上的里程碑,并将改变不少企业的命运。

实缴3000万加3架飞机,超半数企业难达标

新版民航法对通航企业的准入门槛提出了前所未有的硬性要求,最显著的变化体现在注册资本和航空器所有权两个方面。

在注册资本方面,新版民航法明确,从事通用航空定期载客运输的,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而此前仅需认缴即可。这一变化意味着,企业必须拿出真金白银来证明自身的运营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民航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杨颖介绍,这次修订全面总结现行民航法实施30年来的实践经验,回应行业的需求,并把航空安全放在突出首要的位置,完善安全管理的制度设计,统筹民航行政管理规范和民商事法律规范。

在航空器所有权方面,拟配合新版民航法施行的《通用航空运营许可程序管理规定》(CCAR-120部)征求意见稿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规定。新版中通用航空许可证名称从“经营许可证”变为“运营许可证”,更强调运行能力。这不仅是名称的改变,更是监管重心的根本转移,从审查“是否具备经营资格”转向核准“是否具备持续安全运营的能力体系”。

CCAR-120部征求意见稿对不同类型的通航企业拥有的航空器数量作了具体规定:从事通用航空载客类(商务包机飞行除外)、载人类或载货类(不定期载货运输除外)经营活动的,应当有不少于3架(至少2架自有)可用于开展相应经营活动且具有标准适航证的民用航空器;从事商用驾驶员执照整体课程培训的,应当有不少于5架(至少3架自有);从事商用驾驶员执照非整体课程培训、私用驾驶员执照培训、运动驾驶员执照培训的,应当有不少于3架(至少2架自有)。而此前的规定是企业只需拥有航空器的运营权,租赁飞机来运营就可以。从事其他类经营活动的,也应当有不少于2架(至少1架自有)航空器。

杭州新联通航总经理姜路军介绍,新版民航法施行后,对通航企业的准入门槛实际上是提高的,估计有一半以上的通航企业会受到影响,满足不了新的准入要求。截至2025年8月,全国共有801家通航企业,姜路军估计其中一半以上将无法满足新规要求。他预计行业的整合洗牌会在2026年下半年爆发,按照征求意见稿的安排,企业可能需在2027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应运营许可证的换发。

条件具体化意味着门槛实质性提高。企业必须构建并证明其完整的运行能力体系,包括航空器、人员、设施设备、运营场地、手册和其他资料。航科院民航法规与标准化研究所所长张清春称,民用航空法的全面修订,有利于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疏通发展难点和堵点,破除体制和机制障碍,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提供更加清晰明确的制度预期、更加包容审慎的监管环境。

一边“严准入”一边“促发展”,分类管理守住安全底线

与此同时,新版民航法也为通航和低空经济发展打开了空间。

新版民航法首次将“发展促进”独立成章,明确“国家鼓励发展通用航空”、“促进低空经济发展”。以第224条为例,提到“国家鼓励发展通用航空,加快构建通用航空基础设施网络,培育通用航空市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发展实际,采取措施支持通用航空产业发展。”民航局运输司副司长王卫军表示,深化通用航空管理改革,实施通用航空经营许可与运行许可“两证合一”,根据业务类型实施分类管理,对非经营性通用航空实施备案管理,减少制度性成本。

这种“开门”与“关门”并存的政策逻辑,实际上是在平衡安全与发展的双重需求。《经济日报》上发表的文章《不要误读低空经济发展政策》,明确指出低空经济是国家战略级新兴支柱产业,支持政策一以贯之。低空经济从来不是“无人监管的野孩子”,国家支持的是“合规有序的高速发展”,而非“野蛮生长的无序乱象”。国家现在的规范管理,就是在挤掉“劣质泡沫”,留下“优质硬核”,让真正有技术、有实力、合规经营的企业脱颖而出。

2025年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发布,同样体现了这一逻辑。自我国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来,历经数次修订,事项数量压减比例近30%。虽以“减法”为主,但新版清单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审核(微型除外)纳入负面清单。这一调整看似收紧,实则是对产业发展逻辑的尊重,为低空经济装上“安全阀”。

对于微型无人机,由于其风险较低,未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允许在适飞空域相对自主飞行。而对于中型、大型无人机,则实施严格的适航认证和运营许可。这种分类管理避免了“一刀切”对创新的抑制,通过差异化监管守住了安全底线。

新版民航法增加的“发展促进”专章,对民用航空制造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民用航空器适航审定、民用航空枢纽建设、航线网络优化和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作出制度性安排。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低空经济领域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贝尔直升机中国区总经理祝立称,与几年前相比,现在各级政府对低空经济的重视程度完全不一样了,很多地方政府都开始做大量的相关投资和规划,但目前相关基础设施还显不足,新版民航法的上述规定,直指目前通航快速发展所面临的痛点。

国先中心(合肥)联合中国民航局、合肥市政府和相关企业等,共同成立安全监管联合办公室,细致梳理了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以及各类责任主体的权责划分,为相关企业运营低空飞行器创造了条件。国先中心(合肥)执行主任程羽介绍,行业起步期,联合政府部门、行业机构、科技企业共同制定标准规范,才能更快明晰行业监管部门、经营主体、属地的权责。

773家企业盈利承压,3000万门槛争议激烈

新版民航法及其配套规章的施行,预示着通航行业即将迎来一场深刻洗牌。到2025年底,全国共有773家获得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的传统通用航空企业,通用航空在册航空器总数达到3140架,其中教学训练用飞机1274架。全国在册管理的通用机场数量达到513个,比2024年底净增38个。2025年全国通用航空共完成飞行121.9万小时,比上年下降9.1%。其中载客类完成2.5万小时,比上年增长2.8%,载人类完成19.5万小时,比上年增长9.5%。

行业整体盈利状况并不乐观。以山东通航为例,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其未弥补亏损约9389万元,实收股本总额约3238万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山东通航所处行业为重资产行业,航空器购置成本高,后续大修、定检等维护支出较大,整体盈利空间有限。

在CCAR-290部征求意见稿中,通航法规体系重构的分类管理原则将经营性通用航空活动按业务性质划分为载客类、载人类、载货类、培训类和其他类5类,并针对不同类别设定差异化的准入标准、经营规范和管理要求。新版《民航法》将“分类管理”原则写入法律,正是对改革思路和重构工作的最高层级法律确认。分类管理意味着,不同业务类型的企业将面临不同程度的门槛压力,其中载客类和培训类企业的准入标准最为严格。

对于3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的门槛,业内存在不同看法。支持者认为,这有利于引导和规范短途运输、通勤航空等准公共运输业务,确保其安全与可持续运营能力。反对者则担心,高门槛可能将部分有潜力但资金暂时不足的创新型企业挡在门外。

姜路军提到,用直升机做低空通勤成本还是太高,目前正在申请适航证的eVTOL将是成本更低的航空器,不过要实现商业运行还需要漫长的过程。祝立也认为,eVTOL更适合开辟低空通勤市场,而直升机由于拥有更远的航程、更大的载重能力,并且技术成熟,应用场景也更广,比如在对时效性要求极高的医疗急救领域,医疗直升机的需求潜力巨大。

与此同时,无人机领域的爆发式增长正在重塑行业格局。截至2025年底,全国实名登记无人机共328.7万架,比2024年底增长51.0%;全年无人机累计飞行4530.29万小时,同比增长69.89%;获得无人机运营合格证的单位38872家,比2024年底净增18893家。新版民航法对无人机适航管理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从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设计、生产、进口、维修和飞行活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申请取得适航许可,从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的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其生产的无人驾驶航空器设置唯一产品识别码。

新版民航法的施行,是对过去30年经验的总结,也是对未来发展的顶层设计。在这个过程中,“开门”与“关门”并非对立,而是共同服务于一个目标: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推动中国通用航空与低空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引用]

① 新修订的民用航空法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新华社.2025-12-27

② 民航局政策法规司负责人解读民用航空法修订.央视新闻.2025-12-28

③ 新版民航法对通航企业准入门槛影响调查.第一财经.2026-05-22

④ 新版民用航空法主要修订内容解读.通航在线.2026-04-26

⑤ 民航局解读新修订民用航空法.中国民航网.2026-01-19

⑥ 宋志勇:开启民航高水平安全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人民日报.2026-02-04

⑦ 通用航空运营许可程序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发布.中国民用航空局.2025-10-11

⑧ 无人机运营入负面清单,让低空经济飞得起又管得住.21世纪经济报道.2025-04-30

⑨ 不要误读低空经济发展政策.经济日报.2026-05-19

⑩ 2025年民航行业发展统计公报.中国民用航空局.2026-04-18

⑪ 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国务院办公厅.2025-11-11

⑫ 完善准入制度 优化营商环境.光明网.2025-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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