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定性:“租机贷”就是高利贷!
消金社注意到,近日,人民日报发文,定性:所谓“租机贷”就是“高利贷”!
人日文章表示:种种“假租赁、真坑人”的乱象,侵蚀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暴露出平台责任缺位、监管存在盲区、行业自律不足等问题。
最后,人日文章呼吁: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大排查力度,根据新情况,明确租赁与借贷的边界,严厉打击无资质租赁、暴力催收等行为。
实际上,这并不是人民日报第一次对租机发表看法,早在两年多前,2023年12月,人民日报评论就对租机单独发表了评论,当时,人日的定性只是:少些套路,多些真诚!
此外,去年4月,央视《财经调查》曾发布《“租机贷”变“高利贷”?!》报道,揭露了人人租平台存在的消费“陷阱”。
据央视报道,一家入驻人人租的商家表示,所谓的租赁,其实就是消费者在分期购买手机。以出租一台官网售价9999元的手机为例,消费者要想进行租赁和买断,需要支付总额6502元的分期12期的租金,以及6296.1元的买断款,合计支付12798.1元,接近该手机官网售价的1.28倍。
而该款手机商家的进货价为8700元左右,若按进货价计算,一台手机商家的实际利润为4100元左右,消费者需要支付的总价格接近成本价的1.47倍,对应年化利率为47.1%。
事实上,上述实际成本已远超民间借贷中4倍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约14%)的司法保护上限,甚至突破了2025年10月落地的助贷新规中,年化综合成本24%的小贷红线。
央视报道提到,人人租虽在客户端服务页面中宣称“一机一验”,但平台工作人员透露,平台在产品发货前根本不会进行任何检测。
此外,为了防止消费者在租赁中断供或者脱单跑路,部分商家会在出租的手机中安装监管锁软件。
如果消费者没有按时交付分期租赁费用,平台或商家便可以远程锁死手机,除非商家解锁,否则手机无法使用,甚至可能盗取消费者的手机相册内容,用以威胁消费者无条件付款。对于消费者来说,这一行为存在极大的个人信息泄露隐患。
消金社注意到,公开信息显示:“人人租”的母公司——广州研趣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人人租机”)于今年初向港交所递交了《招股书》。
《招股书》显示,人人租机2024年实现75亿元的GTV(总交易金额),按GTV计位列全国首位,市场份额约27.5%。
人人租2023年、2024年及2025年前9个月(下称“各期”)分别实现收入2.94亿元、4.21亿元和3.56亿元。人人租机各期分别实现期内利润0.8亿元、1.19亿元和0.89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人人租机并不直接持有产品,而是为商家与用户提供交易平台,通过撮合租用消费行业的上下游供应与需求,实现轻资产运营,公司各期的毛利率分别为80.5%、82.3%和82.9%,均在80%以上,且呈上升态势。
80%的毛利率是什么概念?国际奢侈品集团的整体毛利率普遍在67%—80%。2025年上半年,爱马仕(Hermès)和普拉达(Prada)毛利率分别为70.7%和80.1%。而若把目光瞄向A股,白酒龙头贵州茅台(600519.SH)2024年的整体毛利率也就92.01%。
来源:消金社
作者:魏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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