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银行被罚!兴业银行被罚720万元、相关负责人受到处罚
金融虎讯 12月8日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相关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多家银行及相关责任人员因违规行为受到处理。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示信息显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外包机构管理不到位、企业划型不准确等问题。鉴于此,监管部门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以720万元罚款,同时对责任人员张浩给予警告并罚款6万元。
此类问题反映出兴业银行在内部管理和业务规范操作上存在一定漏洞,外包机构管理的不到位可能引发潜在风险,而企业划型不准确则可能影响金融数据的真实性和信贷资源的合理配置。
与此同时,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遵义监管分局也公布了处罚信息。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播州支行因违规存贷挂钩,被处以30万元罚款,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遵金罚决字〔2025〕27号。存贷挂钩这种违规行为,违背了金融市场的公平原则,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不合理的融资负担,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
此外,时任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播州支行行长杨晓,因其在任职期间的相关责任,被出具遵金罚决字〔2025〕28号处罚决定书,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这一严厉处罚彰显了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高管履职责任的严格要求,警示金融从业者必须依法依规开展业务。
金融监管部门的这些处罚举措,再次表明了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坚定决心。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监管力度也在持续加强,银行等金融机构需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强化合规意识,确保各项业务在合法合规的轨道上运行。
来源:金融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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