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稿|多客
来源|贝多财经
近日,贝多财经独家了解到,徕芬科技(下同“徕芬”)关联公司浙江徕芬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徕芬贸易”)曾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虚假宣传、引证内容不真实准确的情形,于2024年12月被景宁畲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具体来看,该项处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景市监处罚﹝2024﹞173号”,处罚决定时间让为2024年12月12日,罚款金额为9.5万元,违法行为类型为“浙江徕芬贸易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处罚机关为景宁畲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截图来自信用中国
根据罚单,景宁畲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即“徕芬贸易”)关于“达到0.1°精准控制”、“300%的驱动力增长”等内容,虽然提供其宣传依据,但与事实不相符,未客观、真实的作出表述,其提供的宣传依据不足以推断出所宣传的内容。
其次,当事人关于“人类的上下门牙平均高度是1厘米”的宣传依据所使用的统计数据不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和普遍性,不符合引证内容真实、准确的要求,“市面其他扫振牙刷无PID动态补偿算法”无法证明其他品牌不具有“PID动态补偿算法”。
同时,前述宣传内容所依据的实验为徕芬内部实验数据,亦无法证明其真实性,“电动牙刷热销榜TOP1”宣传依据证明在数据引用周期内销售额为天猫平台单链接第一,而非销售量第一。
因此,景宁畲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即“徕芬贸易”)停止发布违法广告行为,并对其罚款9.5万元。据贝多财经了解,该罚单亦显示,当事人曾因违反《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于2024年5月31日被该局予以处罚(景市监处罚〔2024〕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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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App信息显示,浙江徕芬是徕芬科技的主要经营主体之一,成立于2023年8月,位于浙江省丽水市,亦是徕芬官网的备案主体。目前,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叶洪新,全资股东为深圳术叶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其中,叶洪新为徕芬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CEO),而深圳术叶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是徕芬族群的核心主体,成立于2021年8月。目前,该公司主要股东包括叶洪新、YSC Laifen (HK) Limited、东台术然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XVC Fund III LP等。
前不久,徕芬还在深圳举行2025年新品发布会,推出了号称全球首款搭载工业级直线电机技术的“徕芬直线往复式剃须刀”T1 Pro和P3 Pro,剃须刀也成为该品牌继吹风机、电动牙刷之后的第三款个人护理品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