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七年默默无闻,消费场景难拓展,金美信消金如今又被罚80万
时隔四年,厦门金美信消费金融公司(下简称“厦门金美信”)再度被披露一张大额罚单,案由直指用户信息保护问题。
6月19日,央行厦门市分行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厦门金美信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处罚款82万元。
相较于其他消费金融公司,厦门金美信的市场知名度较小,这家公司2018年10月才挂牌开业,成立时间较晚,是全国第23家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仅为5亿元,由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圆金控股份有限公司、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注资成立,其中持股34%的中国信托商业银行是我国台湾省最大的民营银行。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行政处罚决定公布的前一个月,厦门金美信公示了征信异议受理渠道。根据公示内容,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或信息提供者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或遗漏的,有权提出异议并要求更正。这似乎是赶在处罚披露前针对合规经营漏洞做出的整改措施。
需要说明的是,行政处罚的披露通常存在滞后性,当前公布的处罚决定应针对公司过去经营中出现的合规问题。厦门金美信2023年及2022年的营业外支出分别为33.6万元和11.99万元,均与此次罚款金额不符。因此,此次罚款可能发生在2024年及之后。
但需注意的是,在2024年年度信息报告中,厦门金美信改变了此前的披露惯例,删除了“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板块,不再披露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因此,无法得知其2024年营业外支出的具体金额。
此外,年报中还提到,厦门金美信目前的高级管理层仅设两个岗位,分别是总经理和首席风险官,但同样未公布具体人选。据2023年年报信息,该公司时任首席风险官为李沁蓉。2024年并无新任首席风险官核准批复信息,该岗位人选应未变动。
对于消费金融公司而言,因其主要服务于银行贷款业务覆盖范围外的长尾客户,受客户还款能力与意愿影响,贷款易产生不良。这导致其在利率制定和后续催收环节面临较大压力,因此需格外注重合规管理。
厦门金美信的高管序列中不仅未设首席合规官,最新一期年报还隐藏了有可能兼管合规业务的首席风险官信息。结合同时删除的详细财务数据,不难排除该公司在2024年或之后收到更多未披露罚单的可能性。
从厦门金美信官网可以看到,该公司专设企业文化一栏,强调其企业使命“以客户满意为中心”。但相较于消费金融公司易触的其他雷区,“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这种直接指向客户隐私的行为,与其宣称的“以客户满意为中心”的企业文化形成对比。
此外,厦门金美信在去年10月还通过官网发布声明,称有不法分子假冒其名义,发送催收诈骗短信,告知用户已逾期将被纳入征信系统,诱导用户点击链接或拔打号码实施诈骗。
声明中,厦门金美信义正言辞地划清了与诈骗行为的关系,并提醒用户警惕。但该公司未解释用户贷款信息及号码等隐私是如何外流的。同时需注意,这并非该公司首次发布被假冒声明。对于客户隐私的保护,在已经泄露的情况下还发布防诈声明,似乎显得不合时宜。
事实上,在2024年已披露客户投诉量的19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中,金美信消费金融公司客户投诉量位列第三,共接收外部转办投诉1743笔,仅次于杭银消费金融和湖北消费金融。催收和息费问题已成为该公司面临的重大挑战。
归根到底,这跟金美信的业务模式息息相关。成立之初,金美信三方股东的考量是:中国信托深耕消费金融领域,金融抗风险能力较强;金圆金控为厦门市属金控集团旗下企业,拥有突出的区域性融资优势;国美控股则通过全国丰富的线上线下资源提供全方位消费场景支持。
然而在后续发展中,并未充分利用到三大股东带来的优势,尤其金美信与国美控股的线上线下业务融合明显不足,加上国美零售业务每况愈下,国美控股自身已债台高筑、多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对金美信在消费场景支持也是有心无力。
从目前来看,金美信依靠自有渠道获客的占比几乎微乎其微,贷款投放基本依靠第三方渠道的引流,今年金美信披露的第三方合作机构就接近60家,由此也造成了金美信消费金融知名度长期低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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