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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消金公司因为这个问题被罚!

近期,金融监管部门持续发力,多家消费金融公司和银行因各类违规行为收到罚单,这不仅彰显了监管机构整治金融市场秩序、强化合规经营的决心,也为整个金融行业敲响了警钟。

消费金融公司:罚单频出,合规短板凸显

6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公布今年首张罚单,厦门金美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金美信消金”)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处罚款82万元,作出处罚的日期是2025年6月11日。

(图源:央行厦门市分行官网)

企查查显示,“金美信消金”成立于2018年10月10日,是全国第23家获批开业的消费金融公司。目前公司注册资本为 5 亿元人民币,尚未达到《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注册资本不低于 10 亿元”,“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不低于50%”的要求。

早在2021年10月,金美信消金曾因「信贷管理制度机制存在缺陷、贷款管理不尽职导致部分贷款资金被挪用」,被银保监会厦门银保监局处以290万元罚款;相关负责人陈启桐被给予警告。

日前,“金美信消金”在其官方 APP 公布了截至 2025 年 6 月 11 日的第三方合作机构名单。名单显示,公司合作的第三方机构包括 41 家引流机构、12 家担保机构和 5 家催收机构。除了美团、360数科、乐信、马上消费金融、极融等在内的头部互联网平台外,其合作机构主要是业内中部和腰部平台。

(图源:央行湖北省分行官网)

近日,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显示,湖北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湖北消金”)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相关管理规定,被罚款72.7万元。时任“湖北消金”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姜某、时任“湖北消金”营运科技中心(现营运管理部)总经理戴某晓二人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7.2万元和4.2万元。

除上述金美信消金、湖北消金外,回顾过往,已有多家消金公司曾因征信管理问题被处罚。

其中,内蒙古蒙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蒙商消金”)因“个人不良信息报送前未履行告知义务、未按规定处理异议”被罚款 83 万元;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简称“中邮消金”)因“违反征信异议处理规定”被罚款78万元;哈尔滨哈银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哈银消金”)因违反征信管理相关规定,被罚款58万元,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晋商消金)等多家机构也因征信管理问题被处罚。值得一提的是,晋商消金还曾因提交有侮辱性字眼的征信报告,上过热搜,并引起监管机构的注意。

从罚单看,信用信息报送不充分、异议处理不当,违规查询及采集个人信用信息等方面都是消费金融机构容易触发的“合规雷区”。

此外,2025年5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阳光消金”)因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140万元罚款。被罚原因具体包括:“合作模式存在不足,合作业务管控不到位;未自主计算授信额度及贷款定价;贷后管理有效性不足;合作机构管理不到位”等。

有媒体分析认为,从处罚事由来看“阳光消金”多项违规事由涉及与助贷公司等机构的合作业务。其中“合作模式存在不足,合作业务管控不到位”直指贷前环节存在问题;“未自主计算授信额度及贷款定价”直接触及贷中风控核心环节等问题。

今年3月28日晚,重庆金融监管局官网显示,重庆蚂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即蚂蚁消费金融),因存在委外催收管理不到位等违规问题,被罚款140万元,是本年度消费金融行业首张超百万元罚单。

更早之前,中信消费金融、兴业消费金融、中银消费金融因合作机构模式存在不足、对合作机构管理未尽职而在2024年被监管开出大额罚单。其中,2024年2月25日,中银消费金融因存在投诉管理不到位、合作机构管理失职及催收行为不当等三项违法违规事实,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处以 90 万元罚款。

从各类罚单反映的问题来看,消费金融公司的违规行为主要集中在合作机构管理、贷前贷后管理、征信信息管理、公司治理及催收等方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明确要求消费金融公司强化风险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合作机构的管理。然而,部分公司为追求业务扩张,忽视合规管理,在合作机构选择、业务流程把控及消费者权益保护上未能尽责。

多款银行 App 应用违规收集信息

6月16日,河北省通信管理局发布关于 App 侵害用户权益问题的通报(2025年第二批),被通报的83款 App 中,含6款银行 App,涉及1家城商行、5家村镇银行。

通报原因都与违规收集个人信息有关。其中,沧州银行App、玉田大商村镇银行App均涉及“违规收集个人信息”“App强制、频繁、过度索取权限”。唐县汇泽村镇银行、香河益民村镇银行、宽城融兴村镇银行、沙河襄通村镇银行涉及“违规收集个人信息”。

6月18日,经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检测,2025 年 5 月 23 日至 6 月 11 日期间,发现 64 款移动应用存在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情况,其中包括龙江银行、乌海银行、海峡银行的移动应用。

龙江银行 App 存在隐私政策未逐一列出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范围等问题,还未向用户提供撤回同意收集个人信息的途径、方式等;海峡银行、乌海银行的应用在向其他个人信息处理者提供其处理的个人信息时,未向个人告知接收方相关信息,也未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此外,乌海银行移动应用还存在未提供有效的更正、删除个人信息及注销用户账号功能等问题。

3月28日,山西沁水农村商业银行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罚款人民币25万元。同时,该行多名相关责任人也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罚款。

据《21世纪经济报道》2025 年4月报道,“央行的处罚力度明显加大,今年一季度开出360张罚单,同比增加50%,合计罚没金额1.86亿元,同比增加121.42%。重点处罚违反反洗钱法、违反账户管理规定、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违规等。”

另外,据公开信息不完全统计,近期还有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旗下“星展银行”APP(上海通管局 6 月 5 日通报)因“违规收集个人信息”被通报、厦门银行企业银行 App(根据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 5 月 28 日通报) 等多家银行 App 因用户隐私告知、个人信息共享等多个环节存在违规情况被通报。截至发稿前,暂未明确提及是否有后续处罚。

监管部门对银行个人信息保护问题高度关注,银行一旦出现违规收集、使用、泄露个人信息等行为,也会受到严厉处罚。

当前,针对消费金融公司与银行 App 的信息采集乱象,监管部门“双罚制”(机构 + 责任人)的处罚逻辑,已清晰传递信号:金融机构需从“被动整改”转向“主动合规”,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纳入商业模式核心。

而随着《个人信息保护法》与《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的深化落地,行业需在技术层面、机制层面、意识层面加速调整。众多罚单不仅是监管力度的体现,更是金融机构重塑合规文化的契机。唯有将合规基因融入商业模式,才能在监管趋严与技术变革的双重挑战中行稳致远。

本文综合自《国际金融报》、《21世纪经济报道》、《新京报贝壳财经》、《北京商报》等媒体公开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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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金圈

作者:欢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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