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时代周报 作者:迟雨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对市场主体实现企业开办、员工录用等5项政务服务一次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培育市场主体。

最近一段时间,降低交易成本的呼声和举措不断。

自8月底以来,国常会多次提及要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8月31日召开的国常会指出,改革是政策工具箱中极重要工具,要坚持以改革激活力,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主要包括严肃查处乱罚款、收过头税费等行为;9月13日召开的国常会确定优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的措施,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9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指出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是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

具体至地方层面,最近一种二手房交易的新模式——“带押过户”在多个城市推出,被视为活跃楼市的重要调整。从已经发布政策的几个城市来看,南京、苏州、济南、昆明等均已有成功案例。相比此前还清按揭才可解押、过户的方式,“带押过户”可以降低交易成本,同时提升交易安全性,业内人士对此纷纷叫好。

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什么如此重要?很简单,制度性交易成本是市场主体经营、运行过程中的一种重要成本。

通俗而言,它是市场主体在遵循政府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时所需付出的成本,是在市场主体和政府部门打交道过程中所产生的成本。而且它是刚性成本,不会因企业自身的努力而变化。市场主体为此支付的成本越高,其经营和运行的压力就越大,其市场竞争力就会越低。

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声音并不是自今日始,为什么在当下越来越强烈?

一言以蔽之,当前不少市场主体面临的生产经营困难,固然有疫情因素等作用,但不必讳言,相当一部分实际来自营商环境、制度性交易成本带来的压力。

实践已证明,面临过高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市场主体要么将成本转嫁到消费端,最终由消费者买单,要么不堪重负而退出市场。不论哪种情况,都会影响经济的景气度。

怎样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近年来一再强调的“减税降费”自然是重要内容,也容易被公众所感知。但在减税降费措施已取得一定成效的情况下,当下有必要将给市场主体降成本的势头拓展到方方面面。

首先是要紧盯隐性交易成本。当前一些行业市场开放度依然不够,“玻璃门”“旋转门”“弹簧门”仍然存在,这意味着不同类型的企业还面临着不同的发展环境,意味着国内统一大市场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

只有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让所有企业站在同一根起跑线上,才能推动市场公平竞争,从而提高全要素生产率。

其次,是要防止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不作为和乱作为。国务院意见强调,要严厉打击虚假还款或以不签合同、不开发票、不验收等方式变相拖欠的行为,纠正各种懒政怠政等不履职和重形式不重实绩等行为……显而易见,这种乱作为不矫正不制裁,企业的负担很难得到实质性降低。

另外,还要注意以数字政府建设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

当前数字技术正在加速融入政府管理和服务中,而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过程中,数字政府也能够发挥更大作用。因为通过构建数据驱动的数字政府,一切隐形行为都将公开化,所有影响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政府履职环节都将清晰呈现,便于复核更便于监管,也势必驱使政府部门主动约束自己的行为。

(作者系特约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