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爆光电)主要从事LED照明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服务。公司最早于2020年7月申报创业板,但在五轮问询后主动申请撤回,目前重新冲刺IPO,申报板块仍为创业板。

招股书显示,民爆光电专注于为境内外区域性品牌商和工程商客户提供商业照明和工业照明领域的ODM产品,合作的品牌客户包括远藤照明、岩崎电气、美国科锐、蓝格赛、盖维斯、欧普照明(603515.SH)等境内外知名企业。

民爆光电称,公司专业从事商业照明业务,2020年被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评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1年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2020年度中国LED行业营收50强企业、2020年度中国LED行业专利50强企业。子公司深圳市艾格斯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格斯特)2021年被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评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工业照明出口领域的领军企业之一,旗下的工矿灯、泛光灯和路灯等主要产品出口排名均位居行业前茅。

报告期(2019年至2021年)内,民爆光电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0.82亿元、10.59亿元、14.97亿元,累计增长38.42%;归母净利润却连年下滑,分别为20162.11万元、17655.43万元、16991.24万元,累计下滑了15.73%。

除了业绩倒退以外,民爆光电供应商的联系电/话与其关联方相同,供应商管理人员还与公司关键人员之间存在多笔资金往来。此外,公司披露的采购金额、应付账款、研发费用、关联方资金拆借现金流也值得关注,还存在边分红边募资补流的情况。


供应商电/话为何指向关联方

一轮问询显示,深圳市东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诚电子)是民爆光电的2021年第五大结构件供应商,采购金额为1205.37万元。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披露,燕隆持有东诚电子100%股权,并担任东诚电子执行董事、总经理。据2021年工商年报披露,东诚电子的联系电/话为150****6521。

通过搜索该号码可以发现,该手机号还是南泰电器的联系电/话。巧合的是,深圳南泰电器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泰电器)为民爆光电实际控制人曾经的近亲属有重大影响的企业,属于报告期内的其他关联方,现已注销。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的地址正是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怀德社区翠岗工业五区29栋第三、四层。

资料来源:实景地图网站城市吧

另外,深圳市欣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明科技)也是民爆光电报告期内的其他关联方,系实际控制人曾控制的企业,民爆光电董秘、副总经理黄金元在欣明科技注销前担任其执行董事、总经理。工商信息显示,燕隆曾持有欣明科技的40%股权,并担任监事。不知欣明科技的原股东燕隆,是否就是东诚电子的实控人燕隆?

值得一提的是,燕隆和民爆光电监事会主席王瑞春存在资金往来,报告期内的资金往来净额为30万元。包括燕隆在内,民爆光电的实控人谢祖华、监事钟小东、采购经理刘志优、监事会主席王瑞春、职工代表监事张盼、销售经理税春春、销售经理李乐群、销售部技术主管周金梅和公司供应商的管理人员存在21项资金往来,民爆光电称均属于个人资金借贷,与公司经营无关。

关联方资金拆借现金流存疑,分红2亿仍拟募资补流

除了或与供应商暗藏关联以外,民爆光电披露的采购金额、应付账款、研发费用、关联方资金拆借现金流亦值得关注。

据一轮问询“前五名主要新增电子料供应商”披露,深圳市德润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德润达;证券代码:833814.NQ)是2020年新进的电子料供应商,2021年民爆光电对其的采购金额为60.82万元。

但据德润达2021年年报,惠州市民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是其第二大客户,销售金额为566.99万元。通过检索工商系统发现,该客户或许正是民爆光电的全资子公司惠州民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民爆),那么德润达披露的对惠州民爆的销售金额达到了民爆光电披露的整体采购额的9.32倍。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崧盛股份;证券代码:301002.SZ)是民爆光电报告期内的第一大供应商,招股书“应付账款报告期前五名”显示,民爆光电2019年末对崧盛股份的应付账款余额为1623.89万元。但据崧盛股份招股书披露,其2019年末对民爆光电的应收账款余额为1806.02万元。

无独有偶,根据民爆光电上次申报时报送的招股书(2021年8月签署),公司2018年末对崧盛股份的应付账款余额为1198.92万元。而据崧盛股份披露,其2018年末对民爆光电子公司艾格斯特的应收账款余额已达到1311.30万元。

招股书“主要研发项目情况”显示,“基于DALI智能控制LED隧道灯研究开发”项目在2020年对应的研发费用为17.31万元。但据公司上次申报时报送的招股书(2021年1月签署),该项目在2020年上半年已投入17.68万元。

另据公司上次申报时的问询回复披露,现场督导发现,子公司艾格斯特2017年研发领料共226.57万元,但领料人员均为仓库人员,难以证实领料实际用于研发。现场督导还发现,民爆光电存在将研发过程中发生的模具费、材料费、试制试验费、员工薪酬及折旧摊销等各项费用,在各研发项目中平均分配的情况,未按照各项目实际发生情况进行分配,公司研发费用分配标准不合理。督导组共抽取了公司报告期内160笔期间费用凭证,发现8笔凭证存在跨期情况。

现金流方面,据招股书披露,2019年7月,公司实控人谢祖华和持股5%以上股东刘志优,以及董监高王瑞春、苏涛、王丽、钟小东、张盼向公司短期拆借资金用于缴纳个人所得税,拆出金额合计1046.11万元,已于2019年9月归还。

一般情况下,公司向关联方拆出资金计入投资活动现金流,实务中也有公司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但审计报告显示,民爆光电2019年“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零,“收到其他与经济活动有关的现金”中除利息收入、政府补助外,“往来款项及其他”仅150万元,远不及公司当期理应从关联方处收回的借款金额。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民爆光电的申报材料,公司2017年至2022年连年分红,金额分别为1241万元、900万元、10000万元、1600万元、3399.05万元、3312.70万元,合计20452.75万元。而公司拟通过本次IPO募集资金11.02亿元,其中2亿元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