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壹财信

作者:周文思

2021年12月28日,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青科技)向证监会提交了招股书申报稿,2022年6月24日更新了招股书。常青科技是一家主要从事高分子新材料特种单体及专用助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为下游高分子新材料的产品制造、性能改善、功能增强提供支撑。

《壹财信》在浏览招股书和公开信息时发现,2019年-2021年(以下简称:报告期)常青科技的研发投入连年下滑,研发费用率远低于同行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此外,常青科技的新片招股书出现数据“变脸”,募投项目的信披还与公开文件“打架”。

研发投入和占比连年下滑,高企资质或不保

报告期内,常青科技分别实现营收54,296.63万元、56,280.79万元和75.835.42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7,743.59万元、12,843.69万元、14,363.54万元。2021年的营业收入较2020年上涨了34.74%,而同期净利润却仅上涨了11.83%。

《壹财信》研究发现,2021年常青科技主营业务毛利率由2020年的37.06%下滑至30.01%,同期,其他业务毛利率由54.03%下滑至12.82%。对此,常青科技在招股书中解释称毛利率下滑系原材料成本上涨所致。

此外,报告期内常青科技还存在多笔转贷和大额资金拆借的情况。

据招股书,2019年常青科技为丹阳市恒业特种铸造有限公司、吉安东庆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和江苏联盟化学有限公司分别转贷250.00万元、500.00万元和3,500.00万元,同年南京安景催干剂有限公司为常青科技转贷1,100.00万元。

2019年,常青科技为完成银行存款任务以及帮助关联方完成个人银行存款任务,孙秋新及其关联方、雷树敏及其关联方、严大景及其关联方分别从公司拆出资金7,039.75万元,282.55万元和6,100.00万元,合计13,422.30万元。同期常青科技分别向上述三方又拆入6,959.50万元、20.00万元和6,161.92万元,合计13,141.42万元。

2020年,常青科技为归还关联方借款及清理与关联方的往来款,向孙秋新及其关联方、雷树敏及其关联方、严大景及其关联方分别拆出资金2,584.69万元、2,080.54万元和1,294.22万元,合计5,959.45万元。同期常青科技分别向上述三方拆入1,889.87万元、0元、149.87万元,合计2,039.74万元。

上述大量的转贷和资金拆借情形或反映了常青科技内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更值得注意的是,常青科技的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或将不保。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常青科技无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常青科技于2016年11月30日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于2019年11月22日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复审,有效期三年,报告期内均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的条件之一为: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应不低于3%。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常青科技的研发费用支出分别为1,804.76万元、1,159.44、976.46万元,研发费用率分别为3.32%、2.06%和1.29%,研发投入和研发费用率连年下滑。同期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研发费用率均值分别为4.46%、4.27%和4.28%。

显而易见,报告期内常青科技不仅研发费用投入呈现下滑趋势,研发费用率远低于同行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特别是2020年和2021年常青科技的研发投入占比也明显低于3%红线,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或难过复审。

若常青科技高企资质不保,其不仅需要补缴2020年和2021年的税收优惠部分,还将失去享受15%税收优惠的资格,这或将对常青科技的利润产生不小的影响。

对此,常青科技解释称,2020年和2021年研发费用率较低系公司将研发试制形成可销售或进一步使用的产品、材料纳入存货核算所致。

新版招股书“变脸”,募投项目信披“打架”

据招股书,常青科技主要产品分为高分子新材料特种单体和高分子新材料专用助剂两类。其中高分子新材料特种单体包括二乙烯苯、α-甲基苯乙烯、甲基苯乙烯和乙苯、甲乙苯、间/对二乙苯等特种单体中间体。高分子新材料专用助剂包括亚磷酸三苯酯系列、亚磷酸三苯酯衍生物系列和无酚亚磷酸酯系列。

《壹财信》在浏览招股书时发现,2022版招股书较2021版招股书在披露亚磷酸三苯酯衍生物及无酚亚磷酸酯的产量、产销率等方面出现了变化。

常青科技2022版招股书披露,亚磷酸三苯酯衍生物及无酚亚磷酸酯2019年、2020年的自产领用量分别为92.34吨、23.91吨,产销率分别为97.54%、101.81%。

但是2021版招股书披露,亚磷酸三苯酯衍生物及无酚亚磷酸酯2019年的自产领用量为84.98吨,2020年并未发生自产领用。2019年、2020年的产销率分别为97.47%和101.59%。

两版招股书的审计机构皆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何2022版招股书中2019年亚磷酸三苯酯衍生物及无酚亚磷酸酯的自产领用量增多了7.36吨,尤其在2020年还出现了由无到有的现象,常青科技和中介机构或需对此做出合理解释。

此外,常青科技招股书显示,此次募投项目建成达产后投资回收期5.16年,经济效益良好。

但是,募投项目对应的环评文件显示,项目建成满产情况下年销售收入可达31.36亿元,投资回收期约为2.17年。

除此之外,关于募投项目的环保投资,招股书也与环评文件存在差异。

据招股书,此次募投项目预计环保设施投资约200.00万元,环保设施年运行费用约为300.00万元。而环评文件显示,此项目的环保投资约800.00万元。

除上述问题外,招股书披露的此项目设备数量也与环评文件有所不同。

据招股书,该项目拟选用反应器6台、反应釜7台、蒸发器4台、加热炉/器4台、过热炉/器2台、主冷/冷却器7台、冷凝器26台、再沸器19台、接收槽/罐14台、回收塔3台、回流罐12台。

而环评文件披露该项目所需的主要生产设备中,反应器共9台、反应釜共10台、蒸发器共8台、加热炉/器共3台、主冷/冷却器20台、冷凝器67台、再沸器24台、接受槽/罐共30台、回收塔1台、回流罐11台。

常青科技两版招股书中出现数据“变脸”,且还与环评文件信披存在出入,其信披的真实性值得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