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晚间,中国人寿率先发布公告称申请自愿将公司存托股从纽交所退市,并撤销该等存托股及其对应H股在证券交易法项下的注册。

  随后,中国石化中国石油中国铝业等央企也陆续发布公告称拟将美国存托股份从纽约证券交易所退市。

  一时间,市场议论四起,而证监会也注意到了有关情况并作出回应。

  中石油、中石化等央企集体公告

  8月12日晚间,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人寿中国铝业、上海石油化工股份等多家公司相继发布公告称,拟将美国存托股从纽交所退市。

  中国石油公告,公司已于2022年8月12日(美国东部时间)通知纽约证券交易所,公司将根据一九三四年美国证券交易法(经修订)等相关规定,申请自愿将其美国存托股份(简称存托股)从纽交所退市。

  中国石油在公告中提到,截至2022年8月9日,中国石油存托股数量占公司H股总量约3.93%,占公司总股数约0.45%。

  而对于退市原因,中国石油表示,考虑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因素:目前存托股占公司H股及总股数比重很小,交易量与公司H股全球交易量相比较低,同时由于不同上市地监管规则差异,导致继续维持存托股在纽交所上市的披露义务需要公司付出较大的行政负担,以及公司从未使用纽交所二次融资功能且联交所和上交所具有较强可替代性,可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筹融资需求,为更好维护投资者利益,经综合评估,公司董事会批准存托股从纽交所退市,并根据后续实际情况,在公司满足证券交易法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申请注销该等存托股和对应H股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简称SEC)的注册。

  中国人寿公告,本公司将根据证券交易法规定,申请自愿将本公司存托股从纽交所退市,并撤销该等存托股及其对应H股在证券交易法项下的注册。

  中国人寿在公告中还提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向纽交所发出通知。本公司拟于2022年8月22日或之后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美国证交会”)提交一份25表格,以将本公司存托股从纽交所退市。该等退市预计在25表格提交10日后生效。存托股在纽交所交易的最后日期预计为2022年9月1日或之后。自该日期之后,本公司存托股将不再于纽交所挂牌和交易。

  中国石化公告,公司通知纽交所,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申请自愿将其美国存托股份从纽交所退市。

  中国铝业公告,公司拟申请自愿将其美国存托证券股份从纽交所退市,并根据相关规定撤销该等存托股和对应外资普通股的注册。

  上海石油化工股份在港交所公告称,拟将美国存托股份从纽约证券交易所退市。

  问题来了,公告提及的美国存托股份到底是什么?

  美国存托股份是什么?

  美国存托股份,即“AmericanDepositaryShares(ADS)”。根据美国的政策要求,美国境外注册的公司是没法直接在美国上市的,为了绕过这个规定,美国的投资银行家就发明了ADS来帮助美国的投资人能够在美国市场上间接地购买美国境外公司的股票。

  在其他国家注册的公司只能够通过这种方式进入美国资本市场。因此ADS经常出现新股的发行招股书中或者是财报。可以说是一种间接上市的方式。

  具体流程方面,境外公司会将自己的普通股存放到一家托管机构,之后找到以及在美国注册的银行成为和托管机构之间的中间商,之后银行会在美国市场上发行ADS,通过这一交易间接实现了美国境外普通股的交易。

  我们通常看到的一些中概念股的美股交易价格通常是ADS的交易价格。美国的投资者购买了ADS之后,就可以理解存托机构在美国境外的名义持股人,而这一投资者则是实际的持股人。持有这种证券同样可以享有美国境外公司的股东权益。

  和美国存托股票较为相似的是美国存托凭证(American Depositary Receipts),简称为ADR,表示在美国以外的资本市场上市,其股票是按照一定的比例对普通股进行拆分或者合并。

  不同的是美国存托股票的面值大多只有作抵押股票面值的几分之一,而美国存托凭证大多以若干单位(比如10股)抵押股票充当一单位的ADRs。

  此外,两者的发起方式也不同。ADS是在美国股票市场上市,而ADR则是在美国外其他市场上市。

  ADS是由希望吸引美国投资者而不必在美国市场上挂牌的股票发行公司赞助发起的。ADR表示美国公民可以购买的外国股票的权益,是由银行和经纪公司发起的。

  证监会回应来了

  据证监会网站8月12日消息,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

  问:最近,个别中国企业宣布启动自美退市,证监会有何看法?

  对此,证监会回应称,我们注意到了有关情况。上市和退市都属于资本市场常态。根据相关企业公告信息,这些企业在美国上市以来严格遵守美国资本市场规则和监管要求,作出退市选择是出于自身商业考虑。这些企业都在多地上市,在美上市的证券占比很小,目前的退市计划不影响企业继续利用境内外资本市场融资发展。

  中国证监会尊重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境外上市地规则作出的决定。我们将与境外有关监管机构保持沟通,共同维护企业和投资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