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 苏

4月19日,深交所向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美硕科技”)发出第2轮审核问询函。就美硕科技首轮问询内容来看,关联交易、客户集中度较高、毛利率下滑等问题被关注。

除此之外,《商务财经》还注意到美硕科技的前任审计机构频频被罚,大量财务数据进行了差错更正,或会计基础薄弱。

会计基础或薄弱

美硕科技成立于2007年,主要从事继电器类控制件及其衍生执行件流体电磁阀类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主要包括通用继电器、汽车继电器、磁保持继电器、通讯继电器及流体电磁阀等。

美硕科技曾于2016年11月至2020年8月期间在新三板挂牌转让,主办券商为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机构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中兴财所”)。此次IPO,美硕科技更换保荐机构为财通证券,审计机构为天健所。

2018年至2021年,美硕科技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8,864.57万元、39,432.71万元、46,273.20万元和57,734.06万元,净利润分别为3,119.05万元、5,988.23万元、6,714.73万元和6,690.34万元。或受毛利率下滑的影响,美硕科技2021年的业绩出现了增收不增利的尴尬局面。

据招股书,美硕科技2018年向美的集团、广东信鸿泰电子有限公司(下称“信鸿泰电子”)、奥克斯、广东盈科电子有限公司(下称“盈科电子”)和HELLA(包括海拉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等9家公司)的销售金额分别为16,727.73万元、1,881.45万元、1,326.73万元、1,217.15万元和982.24万元,合计22,135.29万元。但美硕科技同期新三板年报并未披露前五客户的具体名称,销售金额依次为4,230.95万元、3,023.15万元、1,881.45万元、1,519.16万元和1,310.62万元,合计11,965.33万元。

(数据来自美硕科技2018年年报)

同据招股书,美硕科技2019年向美的集团、信鸿泰电子、奥克斯、ONTIUM CORP LLC和盈科电子的销售金额分别为23,944.14万元、2,318.26万元、1,706.47万元、1,350.09万元和1,079.76万元,合计30,398.72万元。美硕科技新三板同期年报也未披露客户名称,销售金额依次为3,465.71万元、3,044.45万元、2,388.50万元、2,319.43万元和2,023.85万元,合计13,241.94万元。

(数据来自美硕科技2019年年报)

从对前五名客户销售金额来看,美硕科技招股书披露的2018年的销售金额较年报增加了10,169.96万元,2019年的销售金额较年报增加了17,156.78万元。其中2018年的数据矛盾或由合并口径的差异所致;但2019年年报称“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客户视为同一客户合并列示”,那么美硕科技招股书中前五名客户的销售金额调增近2亿元,意味着其对众多小客户的销售金额也大幅调减,不得不令人质疑其交易的真实性。

2019年8月15日,美硕科技聘任王嵩接替蔡玉珠担任财务总监,截至2022年3月28日,蔡玉珠担任财务中心经理一职,兼任监事。公开资料显示,美硕科技2018年年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为蔡玉珠,2019年年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为王嵩。

据招股书,美硕科技因跨期收入、未入账废品收入、质量扣款列报调整,对2018年和2019年的财务数据进行了大范围的调整。结合与年报前五名客户销售金额的巨大差异,或也反映出美硕科技的会计基础工作较为薄弱。

此外,美硕科技募投项目的环评文件也有内容与招股书表述不符。

本次IPO,美硕科技拟公开发行不超过1,800万股,募集资金55,600.00万元用于项目建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据招股书,继电器及水阀系列产品生产线扩建项目拟新增主要生产设备919台(套),其中新增单价20.00万元的注塑机10台/套。但环评文件显示,该项目扩建前的注塑机数量为30台/套,扩建后减少至0台/套。

(数据来自项目环评文件)

前任审计机构频频被罚

值得注意的是,美硕科技新三板期间的审计机构也频频因未勤勉尽责被证监会处罚。

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99号文件,中兴财所曾担任北京蓝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蓝山科技”)“2017年至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和2020年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计机构。而在上述时间段的保荐过程中,蓝山科技通过虚增银行存款、虚构销售业务、虚构研发支出、虚列运费支出方式,虚增收入、资产和利润,导致其公告的2017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而中兴财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且在2020年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所涉及的上述三个年度的审计报告真实性等声明中签字。

鉴于中兴财所在上述保荐中存在诸多未勤勉尽责的问题,证监会因此责令其改正,并没收业务收入55.00万元,罚款110.00万元。同时,对相关人员给予警告,并合计处罚款50.00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52号文件,中兴财所系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斯太尔”)2016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其为斯太尔出具的2016年年度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另外在审计斯太尔2016年年度财务报表时未勤勉尽责。鉴于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违法行为,证监会因此对中兴财所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180.00万元,并处以180.00万元罚款,对相关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0万元罚款。

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20号文件,中兴财所作为山东新绿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绿股份”)2015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为新绿股份出具的2015年度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对银行存款实施的审计程序存在缺陷;对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存货、其他应收款的审计程序执行不当;未执行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程序。根据中兴财所及相关人员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因此责令其改正,没收审计业务收入25.00万元,并处以25.00万元罚款,对相关人员给予警告,分别处以5.00万元罚款。

早在2019年,证监会山东监管局便因中兴财所的执业质量问题而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要求其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执业质量。

由此看来,美硕科技此次IPO进行如此大范围的会计差错更正或也说的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