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79亿罚单落地:携程垄断案背后的“流量霸权”终结?
7月25日,中国反垄断执法史上又一标志性案件尘埃落定。
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携程集团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51.79亿元。其中,没收违法所得16.58亿元,并处以其2025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69.58亿元7.5%的罚款,计35.21亿元。同时,责令携程全额退还强制扣除酒店经营者的订单储备金1.22亿元。
这张巨额罚单,不仅刷新了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处罚的纪录,更标志着监管层对在线旅游行业“流量霸权”模式的一次系统性纠偏。从2026年1月立案到7月处罚落地,这场历时半年的调查揭开了携程“特牌”体系与“调价助手”背后的垄断逻辑,也映射出中国平台经济从“流量为王”向“规则至上”转型的深层逻辑。
流量分配机制下的双重枷锁
调查认定,2020年以来,携程滥用其在中国境内在线酒店预订平台服务市场的支配地位,以流量分配机制为核心,利用平台规则和技术手段,实施了两类垄断行为。
第一重枷锁是“独家合作”锁定。
携程通过“特牌”体系,以给予最多流量倾斜、权益支持等为激励,诱导交易额高、服务品质好、用户吸引力强的酒店经营者选择“特牌”,并要求其不得与竞争性平台开展合作。据云南省旅游民宿行业协会会长贺双全披露,携程虽不通过合同形式与特牌商家签约,但后台一旦抓取到商家在、飞猪、美团等其他平台销售,业务经理便会或微信通知——要么立即下架,要么拿掉特牌资质。不配合的商家,搜索排名、流量、订单量均会明显下降。
江西民宿某老板的经历是无数中小商家的缩影。他的民宿对携程的依赖程度超过90%,“不入驻携程就没有客人,入驻之后又要付广告费揽客,淡季还要自己刷单、写好评。”作为“特牌”商家,他每笔订单要付15%的佣金,2025年全年营业额中约25%都给了携程平台。
第二重枷锁是“全网最低价”强制。
携程要求“金牌”“无牌”酒店经营者在携程平台的价格必须是全网最低,并通过“调价助手”“挂牌通”等技术工具和人工手段直接调低价格。一旦发现酒店价格高于竞争性平台,携程即自动干预降价,同时通过限制流量、“摘牌”、扣除订单储备金等惩罚性措施保障实施。
这实际上形成了一个“定价权剥夺”机制。商家反映,“调价助手”在未通知的情况下即可自动调低房价,甚至一天内多次修改,关闭申请屡遭驳回。在旅游淡季,平台推流不足时,商家还需额外购买“积分联盟”“金字塔”“云梯”等推流项目,综合抽成比例据行业反映高达30%到40%。
利益失衡的账本
处罚决定书中一个耐人寻味的细节是:违法所得16.58亿元、退还订单储备金1.22亿元——这仅仅是携程通过垄断行为“直接攫取”的金额。其背后更庞大的利益失衡,体现在携程财报与实体酒店行业经营数据的巨大反差中。
2025年前三季度,携程累计营业收入470.11亿元,归母净利润290.13亿元。而据媒体统计,同期整个A股旅游链各子板块净利润合计约190亿元。仅携程一家的利润,已远超旅游产业链上所有上市公司利润之和。
平台利润的“烈火烹油”,与酒店、民宿等实体企业的经营困境形成刺眼对比。云南省旅游民宿行业协会数据显示,平台佣金从几年前的8%~10%被单方面上调至12%~18%,部分民宿实际综合成本占比甚至接近40%,陷入“不合作无客源,合作即亏损”的两难境地。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种“内卷式”竞争正在侵蚀行业根基。“调价助手”助长的价格战,迫使酒店在“不跟低价没客人,跟了低价又亏本”之间艰难选择。有酒店业务员反映,为规避平台高额抽成,滑雪酒店等旺季议价能力较强的商家,不得不通过给予老客折扣的方式引导其从酒店自有小程序下单。
为何定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本案的法律定性清晰:携程的行为构成《反垄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禁止的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和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
据交银国际测算,携程在国内在线旅游平台的GMV市场占有率达56%,其持股的同程旅行占约13%。这一市场地位使携程具备了左右市场规则的能力。但“有市场支配地位”本身不违法,违法的是“滥用”——即利用这一地位实施排他性行为。
华东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翟巍指出,本案涉及三种典型的滥用行为:一是“二选一”排他协议(第四项“限定交易”),二是通过“调价助手”赚取高额佣金(第一项“不公平高价”),三是强制“全网最低价”(第五项“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
值得关注的是,违法所得的计算在本案中具有示范意义。此前反垄断案例中,违法所得没收鲜有先例。翟巍指出,“没收违法所得”计算相当复杂,涉及合法与非法收入的区分。此次携程案明确认定了16.58亿元违法所得并全额没收,为后续反垄断执法提供了重要参照。
从“反垄断”到“反内卷”的制度信号
携程案并非孤立事件,而是一系列监管信号的高潮。
2025年8月,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约谈携程等平台,指出“二选一”和技术干预定价问题;9月,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就价格不合理限制约谈携程;12月,云南省旅游民宿行业协会正式启动反垄断维权工作。2025年12月,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印发的《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明确:平台内经营者在不同平台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依法自主定价,平台不得强制降价或要求“全网最低价”。
有评论指出,本案名为“反垄断”,实则也是“反内卷”。当平台通过技术和规则优势挤压商家利润,实质上是将自身竞争压力转嫁给实体企业,最终使整个行业陷入恶性循环。202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明确要求“推动平台企业和平台内经营者、劳动者共赢发展”。
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副组长时建中表示,本次调查是强化反垄断常态化监管、护航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必要行动。所有平台企业都应审视经营中的竞争合规风险,摒弃“低价内卷”“排他竞争”的错误路径。
平台经济转型的十字路口
从短期看,51.79亿元的罚单将直接冲击携程的财务表现。但更深远的影响在于商业模式的重构——携程“特牌/金牌”体系和“调价助手”等盈利模式将面临整改。
从长期看,本案释放的信号清晰而强烈:平台经济的竞争逻辑正在从“流量为王”转向“规则至上”和“服务为本”。随着“二选一”等排他性行为被禁止,市场壁垒降低,中小平台有望获得更公平的竞争机会,商家也将获得真正的多平台经营自主权。
更有评论直指核心:“技术赋能异化为算法霸权”。当平台利用算法黑箱实施“隐形胁迫”,当定价权从商家手中被剥夺,市场经济的契约精神和公平原则便遭到侵蚀。携程案的处罚,正是对这一异化的纠偏。
当然,整改的成败还取决于后续执行。市场监管总局明确表示将督导携程全面整改,公开整改措施,接受社会监督。对于携程而言,这是一次痛苦的“刮骨疗毒”;对于整个平台经济而言,这或许是一个从“流量收割”走向“价值共创” 的转折点。
来源:春华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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