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累亏超65亿元,粤芯股份冲刺创业板IPO,招股书信披还需更用心
粤芯股份正在冲刺创业板IPO,与公司的技术水平相比,信披质量仍需加强。招股书披露的信息不仅出现自相矛盾,还与主要客户、关联方披露的信息“打架”。
粤芯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芯股份)是一家集成电路制造企业,致力于为芯片设计企业提供12英寸晶圆代工服务和特色工艺解决方案,目前正在冲刺创业板IPO。
据招股书,在集成电路制造领域,粤芯股份形成了MS(混合信号)、HV(高压显示驱动)、CIS(CMOS图像传感器)、eNVM(嵌入式非易失存储器)、BCD(Bipolar-CMOS-DMOS)和SiPho(硅光)等工艺技术平台;在功率器件领域,公司拥有MOSFET(金属-氧化物-半导体场效应晶体管)和IGBT(绝缘栅双极型晶体管)工艺技术平台。
粤芯股份表示,公司是中国内地唯一具备12英寸硅光晶圆大规模量产能力的企业。同时,公司的硅光产品涵盖400G、800G及1.6T高速可插拔硅光光模块应用,与国际领先水平相当。
报告期内(2023年至2025年),粤芯股份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0.44亿元、16.81亿元、25.82亿元,快速增长。
但同期,粤芯股份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9.17亿元、-22.53亿元、-23.46亿元,扣非后的净利润分别为-24.70亿元、-25.03亿元、-27.44亿元,亏损逐年扩大。2023年至2025年,公司归母净利润累计亏损超过65亿元。
招股书信披自相矛盾,还与客户“打架”
我们研究发现,粤芯股份招股书披露的信息存在自相矛盾之处。
例如,招股书“期间费用分析”处称,2025年,粤芯股份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中的“股份支付”分别为446.45万元、3310.60万元、2758.83万元,合计6515.88万元。
但“报告期尚未盈利、最近一期期末存在未弥补亏损的分析”处称,2025年,影响当期损益的股份支付费用仅为6443.68万元,低于前述金额。
再如,据粤芯股份2025年12月披露的招股书申报稿,2023年1月至2月,丘少敏、李海明担任粤芯股份监事;2023年1月至2024年8月,罗燕玉担任粤芯股份董事。
粤芯股份招股书上会稿的报告期为2023年至2025年,并将报告期内曾担任公司董事的魏义良、陈明先以及曾担任公司监事的杜渝等5人认定为曾经存在的主要关联自然人,却未将罗燕玉、丘少敏、李海明认定为公司曾经存在的主要关联自然人。
欧阳俊为粤芯股份董事,招股书称,截至签署日2026年6月4日,欧阳俊兼任广东芯粤能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但据工商信息,2026年4月15日,欧阳俊已卸任该公司董事职务。
此外,粤芯股份与其客户披露的信息也存在矛盾之处。
据格科微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格科微;证券代码:688728.SH)年报,2025年,粤芯股份是格科微的主要供应商之一,采购金额为43367.28万元。
粤芯股份的招股书隐名披露主要客户。2025年,公司对第一、第二、第三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分别为56684.69万元、43241.95万元、30003.62万元,与格科微披露的采购金额无法匹配。
其中,第二大客户(客户二)的销售金额与格科微披露的采购数据最接近,但粤芯股份披露对客户二的合同负债与格科微账上的预付款项差异很大。
据粤芯股份披露的审计报告,2023年至2025年末,粤芯股份对客户二存在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金额分别为4909.12万元、2638.66万元、1693.43万元。
然而,据格科微年报,2023年至2025年末,格科微账龄在1年以上的预付款项分别仅为2126.88万元、530.63万元、314.01万元。
与关联方披露的信息存在诸多矛盾
粤芯股份招股书与关联方披露的信息也存在多处差异。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智光电气;证券代码:002169.SZ)与粤芯股份互认关联方。
广东智有盈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有盈)、广东智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能源)、广州智光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技术)、知识城智光恒运(广州)综合能源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恒运)为智光电气的子公司。
据粤芯股份招股书,2024年,在智光电气合并范围内,粤芯股份仅对智有盈、智光能源发生关联采购。
其中,粤芯股份对智光能源采购代理购售电服务。除了该项关联采购外,2024年,粤芯股份仅向智有盈采购资产、接受劳务319.34万元。
但据智光电气年报,2024年,除了向粤芯股份提供代理购售电服务外,智光电气对粤芯股份(母公司单体)提供维保项目254.22万元、工程项目0.88万元、设备服务7.29万元,向粤芯股份子公司广州粤芯三期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芯三期)提供维保项目131.81万元。
也就是说,按照智光电气年报披露的信息,除了代理购售电服务以外,2024年,智光电气对粤芯股份合并口径的关联销售金额为394.20万元,高于粤芯股份招股书披露的对智光电气的关联采购金额。
此外,粤芯股份招股书与智光电气年报披露的关联应收应付项目余额也存在差异。
例如,粤芯股份招股书称,2024年末,粤芯股份对智有盈的预付账款为18.9万元。但据智光电气年报,2024年末,智光电气不存在对粤芯股份的合同负债。
粤芯股份招股书称,2024年末、2025年末,粤芯股份对智有盈的应付账款分别为2.98万元、217.59万元,对智光恒运的应付账款分别为0元、12.85万元,且智光电气合并范围内,粤芯股份仅对该两家公司存在应付账款。
按此计算,2024年末、2025年末,粤芯股份对智光电气合并口径的应付账款分别为2.98万元、230.44万元。
但据智光电气年报,2024年末、2025年末,智光电气对粤芯股份母公司单体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4.89万元、96.60万元,对粤芯三期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0元、160.07万元。
按此计算,2024年末、2025年末,智光电气对粤芯股份合并口径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4.89万元、256.67万元。
粤芯股份招股书称,2024年末,粤芯股份对智光技术的其他应付款为20万元。但据智光电气年报,同期智光电气不存在对粤芯股份的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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