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年协议被最高院裁定认定,长沙中院最新判决开启红牛案新篇?
文/刘工昌
2024年7月30日,中国红牛在官方渠道发布声明称,长沙中院湘01民初564号民事判决书于7月29日已驳回泰国天丝起诉中国红牛长沙经销商华厦糖酒公司商标侵权的全部诉讼请求,长沙中院经审理认为,“天丝公司目前尚无充分有效证据证明红牛公司侵犯其商标权,故其在本案中主张红牛公司的下级经销商糖酒公司侵犯商标权依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
①
此次事件源于2021年,泰国天丝以侵害商标权为由发起对中国红牛产业链合作伙伴长沙市华厦糖酒有限公司的诉讼,长沙中院当月即下达了保全裁定,要求华厦公司立刻停止销售涉嫌侵权的红牛产品,直至案件最终判决生效。
然而,华厦公司对保全裁定表示不服,并于2021年6月15日向长沙中院提出复议申请。
经过两年的法律审议,长沙中院在2023年6月12日作出决定,驳回了华厦公司的复议请求。根据目前的情况,该行为保全裁定依然有效,意味着华厦公司继续受到禁止销售“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的限制。
关于商标权的双方争执,自该案立案以来,天丝集团在其他地区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的类似商标侵权案件均已得到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销售商销售“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的行为侵犯了商标权,并且部分案件的判决已经生效,进入了二审程序。而该案属于较晚的,直到2024年3月11日才得以开庭审理。
长沙中院在2024年5月14日决定中止审理,理由是需要参考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然而,到了2024年7月26日,长沙中院又突然宣布,由于本案出现了新的证据和事实,不再需要依赖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决定恢复审理。
2024年7月29日,尽管判决书上并没有出现长沙中院所宣称的任何新事实或证据,长沙中院却突然宣布了一审判决。
对此,天丝集团表示,继2020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的终审生效判决已明确确认“红牛”系列商标为天丝集团所有以来,浙江高院、吉林高院、黑龙江高院及全国多地法院针对华彬集团及其上下游关联方的侵权行为作出一审判决,一致认定相关被告侵犯天丝集团红牛商标专用权,同时一例判决已生效,累计判赔金额已近6亿元。只有长沙法院的判决与其完全相悖。
因此天丝集团认为,长沙中院的判决存在误导性加工篡改、选择性忽视证据等严重违法情形,并表示将向有关部门提交书面报告。②
另外,天丝集团于2024年8月2日上午八点半在官方公众号也做出了相应回复,其在文章中说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湘01民初564一审判决尚未生效不具有可执行性,天丝集团将依法上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且在其文章中,天丝集团还罗列出一系列相关证据说明,同时强调“华彬红牛”依然被禁止销售。
天丝集团微信官方公众号③
这已经不知是天丝红牛与华彬红牛10年间的第几场官司,也不知是法院就双方做出的第几次判决了,但应该是最新的一次判决,不过结果还是和以往几次一样,输的一方还要上诉。那就等于双方的争斗远没有结束。
红牛品牌源于泰国,由Chaleo Yoovidhya博士(中文名曰许书标)于1975年创立。1993年,身为泰籍华人的许书标回到海南老家,原本想在家乡办厂进而将红牛品牌引进中国,但功能饮料在当时的中国市场还是一片空白,且红牛饮料的配方及成分含量不符合国内相关标准,外加当时的中国对外资进入某些行业尤其是涉及食品安全和保健的领域,有着较为严格的审批流程和政策限制,导致许书标无法在中国卖红牛。
1995年,许书标遇到商人严彬,他利用自己的人脉说服中国食品工业(集团)公司、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两家国企加入,并解决了配方以及相应的产品安全性和功能性问题,最后由中国食品工业公司出面,1995年9月获得生产批文,当年12月于深圳注册成立合资公司中国红牛,签订了“95合资合同”,公司名为“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后续称为中国红牛)”,注册资本400万美元,许氏家族和严彬的持股比例分别为54.24%和45.76%,虽然许氏家族是最大股东,但由于其一直在国外,国内中国红牛一直被严彬掌控。
经过严彬的艰苦运作,红牛在国内占到国内能量饮料第一的位置后,双方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后来这份协议书成了双方争议的焦点,华彬红牛声称期限为50年,而天丝集团坚持认为合作期限仅为20年。
2012年,许书标去世后,其子许馨雄接管天丝公司,双方的关系急转直下。2015年,中国红牛在国内注册的商标即将到期,经过商标局备案的多份《商标许可合同》表明天丝集团对中国红牛的商标许可期限至2016年10月6日止。至此天丝集团认为授权期限20年已到,在2016年以“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华彬集团旗下多家工厂、销售公司乃至经销商告上法庭。
但2022年2月底,华彬集团发文宣布,1995年11月10日,华彬红牛与泰国天丝、中食工业总公司、深圳中浩集团签署有效期为50年的《协议书》,集团已经取得该《协议书》原件。9月,据中国经济周刊报道,经过深圳国际仲裁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协议书中严彬、许书标等5人的签名字迹为真。
华彬集团关于协议书原件的声明④
时代周报援引华彬集团负责人的话称:“华彬红牛纠纷有六年之久,众所周知,泰国天丝以其合资公司股东身份和商标注册证在手的便利,通过诉讼打击华彬红牛生产和销售体系。特别是不承认签过有效期为50年协议书的撒谎和违背契约行为,违约投放外观相似的红牛饮料产品,混淆消费者认知,甚至纵容代理商员工以消费者名义四处投诉等等,不仅对我们造成侵权伤害,也已经扰乱了正常市场秩序。”⑤
从理论上讲,华彬拿出了原件,并且签字也是真的,就应该认定协议(50年)应该有效。但许氏家族却仍旧不依不饶,对华彬发起了一系列的诉讼,其根源还在于一个——利。
天丝红牛老板许馨雄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中国红牛在2015年之前、长达20年时间内从未开过董事会,作为第一大股东,许氏家族至今未拿到过一分钱分红。
华彬集团于2018年主动披露信息,自红牛进入中国20多年来,红牛在中国的累计销售额就已经高达1453亿元,假如中国红牛的销售净利率按照竞品东鹏饮料的18%计算,那么中国红牛20年应得利润为1453×18%=261.5亿,按照许氏家族的持股比例,按理说应该分红261.5×51.88%=135.7亿,结果现在一分钱没有。⑥
不仅是分红没有,市场还被对手占着。面对着近乎市场垄断的对手和自己那点可怜的销量,天丝唯一能做的就是卡住其对红牛商标的使用权,只要卡住,华彬就成了无源之水。而华彬集团却认为,自己辛辛苦苦打下来的20多年的基业,现在要被人一碗端尽,当然不会答应。
要知道,当时泰国的许书标在中国没法销售红牛功能饮料,是严彬打通了红牛饮料生产行政许可和双牛图案商标的使用、注册问题诸多环节,“红牛”最终在中国才开始销售成功。
并且为了打入中国市场,华彬投入了大量费用,进行广告宣传和消费者培育。有经历过那个时代的人回忆称:“当时红牛一点知名度都没有,为了让大家能够喝到红牛,他真诚地将一罐一罐红牛送给每一位路过的出租车司机”。⑦
毫无疑问,无论是从0到1,还是由1到10,红牛饮料在中国获得成功,都要源于华彬,华彬与天丝唯一的关联,就在于红牛品牌的使用。
另外要说的是,中国红牛在中国的广泛推广,与泰国天丝在泰国的名气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以往在红牛在中国风行之前,中国是没有功能性饮料的,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华彬红牛是不可能从母公司天丝红牛那里获得品牌影响力的加持的。
但无论怎说,中国红牛20年未分红给泰国天丝,都是说不过去的。那么华彬不分红,钱都到哪里去了?
严彬分别于2005年、2009年、2012年在中国市场的三个地方注册成立了三个工厂,即红牛维他命饮料(湖北)有限公司、广东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红牛维他命饮料(江苏)有限公司,目前的控股股东均是华彬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且100%控股,而华彬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是严彬2009年成立的独资企业,故上述工厂实际上就是由严彬在独家控制。
新设公司,势必要注销老公司,主要是与天丝有关联的合资公司。经调查发现,2007年至2009年,中国红牛合资公司至少有13家分公司被注销,多家子公司股权被转移,原因是被隶属企业撤销或转让。
于此同时,在销售体系方面,2007年开始,在重庆、陕西、湖南、山东、河南、安徽、海南等地相继成立了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上述分公司与2007至2009年间合资公司注销的分公司地名重合。
经查询,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于2006年11月在北京注册,原名北京华商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后改商号为“红牛”,但是该公司由严彬100%控股,与中国红牛没有任何股权上的隶属关系。而食品饮料公司成立销售公司,除了考虑税收外,更主要是为了方便产品铺货,生产公司会以略高于成本的价格卖给销售公司(也就是生产公司基本不赚钱),再由销售公司进行销售,最后利润基本控制在销售公司手上。
严彬一面在中国红牛合资公司体系外设立销售公司,一面将中国红牛合资公司的分公司关掉或子公司股权转让到自己体系内,到最后把红牛销售业务全部转出了中国红牛合资公司,转入了自己私人100%控股的销售公司。
从法律意义上讲,承担分红任务的是最早成立的红牛合资公司,但经过多方腾挪,原先的合资公司及其分公司大多已倒闭或关闭,其利益全部转入严彬自己控制的公司中,他还在每个公司背后成立相应的销售公司,使得新公司无论从名称、所有人权益还是实际的经济利益,都与合资公司无关,所以严彬不给天丝分红似乎也就理直气壮了,至少从法律上找不出明显的漏洞。
这就导致泰国许氏家族即使在2015年就罢免了严彬在泰国红牛的董事长职位以及取消了董事资格,但中国红牛的董事会却一直牢牢控制在严彬手上,许氏家族拿他没法。
2012年许家老爷子去世之后,其继承者在中国成立了广州曜能量饮料有限公司,这是由泰国天丝药业全资控股的壳公司,在国内找人代工,推出的产品名为曜能量安奈吉。2017年产品更名为红牛安奈吉并完成了商标注册,而且和华彬红牛一样,有保健品蓝帽子的认证;2019年5月,红牛安奈吉正式推向市场,2019年在国内推出又一款红牛产品——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后来再更名为红牛维生素牛磺酸饮料,产品包装与华彬红牛极为相似。
但曜能量安奈吉的销售一直上不去,主要是渠道拓展一直是个问题。直到从华彬相继挖来了中国红牛前总裁王睿(2015年离职)、后副总裁王东辉(2017年离职),这一问题才真正开始缓解。王睿在严彬的中国红牛干了12年之久,与严彬一起把红牛做大,现在却成了名副其实的对手。
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是以前“华彬红牛”的掌舵人管理,可以沿袭以前红牛的拓展之路,以及联系以前的经销商,渠道拓展相对顺利,两款产品已经进入了中国30个省、直辖市,共计300个城市。至此我们大致清楚,天丝红牛为什么要挖华彬红牛的管理层墙角,目的是为了打通销售渠道。
推出两款产品还不够,许氏家族又引进奥地利红牛,奥地利红牛主打高端涉外人群,天丝集团国内的两款红牛中,红牛维生素牛磺酸饮料主打年轻群体,在产品当中添加了西洋参,红牛维生素主打老顾客。
三管齐下,开始对华彬红牛围剿,因此现在市面上出现了所谓的“四牛相争”的局面。
根据养元饮品2023年9月3日的公告,三种红牛的市场份额:华彬红牛大约占85%;泰国红牛的两款产品中,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占约10%;红牛维生素牛磺酸饮料约占5%。按这个比例,再根据华彬红牛年销售额200亿来算的话,天丝集团的两款红牛总共年销售大约为35亿,与华彬红牛的差距还是比较大。⑨
面对天丝围剿,华彬也开始了行动。2017年,华彬推出了自己的瓶装功能饮料“战马”,此外,还引入唯他可可椰子水、儿童饮料果倍爽、挪威高级瓶装水品牌VOSS。但所有这些销售都不好。
从当前情况来看,华彬集团对红牛的依赖性并没有得到太大的缓解,新推出的试图代替红牛的功能饮料“战马”在终端市场上的反应也不乐观,对于华彬集团来说,红牛业务相当于整个集团的支柱性业务,这面承重墙一旦倒下,其后果华彬无法承担。⑩
但就目前中国功能饮料市场来看,天丝与华彬的争斗仍没占到什么便宜,基本比例为15%对85%左右。因为华彬红牛深耕国内多年,有强大的线下销售体系,这也是为什么天丝集团对华彬下级的经销商公司下手的原因,试图通过扰乱华彬的经销商体系,来达到打击华彬集团的目的。
既然搞经销无法搞到华彬,那就打官司吧。
2016年8月,许氏家族对湖北、广东和江苏三家工厂提出了商标侵权诉讼。2018年10月,泰国天丝向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清算程序,并要求华彬停止一切与清算无关的经营行为。
华彬方面也没闲着。2018年8月份,中国红牛向北京高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确认公司对“红牛系列商标”享有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判令天丝集团向中国红牛支付广告宣传费用共计37.53亿元。
2019年11月25日北京高院作出判决,一审为驳回中国红牛全部诉讼请求。
中国红牛不服,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中国红牛上诉请求,认为中国红牛提供的50年协议存疑,维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这一判决明确了“红牛系列商标”的权属归泰国天丝所有。
2020年的终审判决对中国红牛的影响极大,这一判决意味着中国红牛在国内销售的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都属于侵权产品,中国红牛各地的经销商必须立即停止销售“华彬红牛”,判决一下,京东、天猫等主流电商渠道全面下架了华彬集团生产的“华彬红牛”及其相关产品。
随即泰国天丝在全国多地发起了多起针对华彬及其相关公司的侵权诉讼。泰国天丝方面向21世纪经济报道回应称,目前判罚的华彬江苏工厂和广东工厂及其关联公司的判决均为华彬方败诉,一审判决中,华彬及相关公司目前累计判赔金额逾3亿,其中江苏工厂1亿,广东工厂逾2亿。
2021年12月3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华彬集团旗下三公司赔偿原告天丝集团经济损失1亿元;2022年5月7日,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同样判决赔偿原告天丝集团2.19亿元。⑪
虽然华彬集团对这一判决结果并不认可,但全国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侵犯红牛品牌方天丝集团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截至目前,华彬集团因红牛商标一案累计被判罚超过3亿元。
2023年4月20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似乎要为这场旷日持久的商标之争拉下帷幕。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书截图
判决书显示,2022年10月31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吉林高院)就天丝公司针对红牛维他命饮料(湖北)有限公司、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以下简称华彬三被告,均由华彬集团全资控股)侵害红牛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做出一审判决(【2016】吉民初34号)。
判决结果为,华彬三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天丝公司所享有的第723201号、第878072号、第878073号等7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即红牛维他命饮料(湖北)有限公司停止在其生产、销售的饮料商品及生产厂区使用侵权标识,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停止销售使用侵权标识的饮料商品;华彬三被告立即停止使用含有“红牛”字样的企业名称;华彬三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天丝公司经济损失3000万元人民币。
⑫
至此,双方诉讼基本以天丝红牛的胜利而告终。但随着一份原件的出现,又使双方的诉讼出现了变数。
这项原件是一份有效期为50年的协议书。这份协议的出现,让屡败屡战的华彬红牛在2022年底迎来了柳暗花明。中国红牛立即向广东深圳前海法院状告天丝集团。
网传“50年协议书”
2022年12月29日,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粤 0391 民初725 号)(简称“725号判决”),支持了中国红牛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50年协议”原件有效,中国红牛依法享有的权利为:“只有中国红牛有权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红牛饮料”。泰国天丝及任何第三方负有的法定义务为:“未经书面同意或许可之前,泰国天丝集团不得在中国境内生产或承包给其它公司生产或销售红牛饮料同类产品。”
而这一切又源于2022年2月底,中国红牛在官网发布声明称,中国红牛已经取得50年《协议书》原件,并提交给相关司法机关。关于这份协议的真实性,据判决书显示,天丝公司持有异议,经深圳国际仲裁院委托北京盛唐司法鉴定所鉴定,鉴定意见为协议书中签名均为真实,本院对该鉴定结论予以采信。
“725号判决书”显示,《协议书》第7条约定的有效期限为50年,但由于按照原国家计委、经贸委、对外经贸部于1995年6月20日首次联合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等部门规章,“外国牌号无酒精饮料(含固体饮料)生产”属于限制类的外商投资项目,合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0年。
为突破此限制,提交审批的经营合同约定年限为30年。合营章程也为符合当时的商标授权规定,规定合营期限为20年,约定期满后再办理延续登记。
对于中国红牛提交的协议真实性,经司法鉴定为真。至此,法院一审认为涉案《协议书》第一条依法成立,且不存在无效的情形,即原告红牛公司具有的50年独家经营权约定不变。
2023年8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21)最高法民申1162号民事裁定书,认定中国红牛享有50年商标独占许可使用权,而泰国天丝集团有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的义务。这份50年《协议书》原件的新证据已经被前海法院判决、最高院裁定认定之后,事件迎来了180°大转变。
在此基础上,华彬红牛再接再厉,2024年7月24日长沙法院认定天丝公司目前尚无充分有效证据证明红牛公司侵犯其商标权,故其在本案中主张红牛公司的下级经销商糖酒公司侵犯商标权依据不足外,长沙中院驳回泰国天丝上诉的原因是,长沙中院认定“50年协议”的合法性。其前后的直接原因是中国红牛在2022年重新提交了“50年协议”原件,因此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随着50年协议被最高院裁定认定,这场漫长的商标争夺战恐怕真要告一段落了。
[引用]
①(“红牛之争”继续博弈 福建省食品工业协会 2024年08月01日 )
②(商标战火未熄:红牛维他命胜诉,华彬红牛前途未卜 重庆优牛数字科技2024-07-31 )
③(红牛商标权风波再起:华彬红牛长沙经销商一审未被判侵权,天丝将上诉 澎湃新闻2024-08-01记者 吴雨欣)
④(红牛六年纠葛局未了,华彬饮料帝国已式微 来源:时代周报)
⑤(谁的红牛:一场500亿资产争夺战 2018-10-06 曲英杰 中国企业家杂志)
⑥(喝了20多年的红牛,你知道红遍中国的神奇饮料从何而来? 2019-07-16 来源: 创作者_8YQE)
⑦(两牛相斗,四牛竞争(华彬集团与天丝集团许氏家族红牛商标之争)雪球专栏 作者:爱学习的小阳)
⑧(红牛商标之争再起风云,但功能饮料市场已经等不及了 食品招商网 2024年08月02日 来源于饮品营销 ,作者张子涵)
⑨(红牛六年商标之争,华彬方一审被判赔逾2亿 2022-05-16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作 者丨叶碧华 实习生赵婧轩)
⑩(红牛案有新进展:华彬方一审败诉,被判赔3000万 红星新闻2023-04-21 记者 俞瑶 张露曦)
⑪(谁在撒谎?中国红牛“50年协议”关键之争有了新进展 金融界2023-01-03 )
⑫(红牛“商标战”的下半场 中国经营报2024-08-10记者 孙吉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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