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百利成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被告,上半年深陷亏损
10月11日晚间,ST百利(603959.SH)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材料,自然人投资者闫二明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海荣就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提起民事诉讼,诉讼金额共计56978.73元。
此前10月9日晚间,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就已对ST百利及及实控人王海荣立案。
同日晚间,ST百还收到湖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湖南证监局决定对ST百利、王海荣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ST百利、王海荣、王伟、李良友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均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根据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ST百利存在如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实控人王海荣在2022年-2023年期间,累计占用非经营性资金1.92亿元,余额为1.32亿元(不含利息)。
二是ST百利于2024年6月20日披露《关于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新增一起合同纠纷仲裁事项,涉案金额为8008.13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4.81%。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仲裁事项。
三是公司怠于追偿大额债务。ST百利对公司承包的山西潞宝兴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辽宁缘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山东省滕州瑞达化工有限公司项目所形成的大额应收账款及相应业绩补偿款怠于进行债务追偿,追偿进度严重滞后。公司有关责任人未勤勉尽责,损害了公司合法权益。
湖南证监局认为,时任董事长兼总裁、实控人王海荣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均负有主要责任;董事、副总裁兼董秘李良友对事项二负有主要责任;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王伟对上述事项三负有主要责任,对事项二负有直接责任。
因实控人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且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且金额超过1000万元,实控人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清偿,ST百利股票于2024年9月30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ST百利致力于为新能源和传统能源行业的智慧工厂提供包括工程咨询设计、专有设备制造、智能产线集成与EPC总承包服务等整体解决方案,主要服务于新能源锂电池核心材料、氢燃料电池材料和有机合成材料,包括锂离子电池正极、负极材料、电解液,合成纤维、合成橡胶、合成树脂以及氢燃料电池高温质子膜及其膜电极产品。
2024年上半年,公司深陷亏损且营收也在下滑。期内,ST百利实现营收5.61亿元,同比下降39.98%;归母净亏损1.34亿元,同比由盈转亏;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1.41亿元,同比增亏540.64%。
ST百利解释称,主要是受行业波动影响,公司部分项目实施放缓,导致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及毛利减少,同时项目回款不及预期导致公司坏账准备计提增加,从而致使公司2024年上半年业绩产生亏损。
(本文数据来源于东方财富choice、公司公告等)
来源:泡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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