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宝股份股权激励计划310.5万份将行权,已被罚面临股民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2月25日,恒宝股份发布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恒宝股份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修订稿)》。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行权条件的104名激励对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10.5万份,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
2024年2月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修订稿)》《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修订稿)》。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项议案。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分三次行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为相应部分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量的30%。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为2021年4月15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等待期已于2023年4月14日届满。
恒宝股份称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为310.5万份,如果本次可行权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由7.01亿股增加至7.04亿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影响数据以经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值得关注的是,2023年12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47号)。
经查明,恒宝股份2017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证监会决定:一、对恒宝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二、对钱京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三、对徐霄凌、陈妹妹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18年4月27日后买入,并在2022年9月3日收盘持有恒宝股份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
天眼查显示,恒宝股份曾用名:江苏恒宝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恒宝股份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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