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速创新IPO违规被书面警示:递表前分红2亿,券商建议谨慎申购
《港湾商业观察》王璐
在冲刺上市的道路上,从2022年7月至今,深圳市飞速创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速创新;03355.HK))已经耗时三年半。
从冲刺A股到港股,如今,飞速创新终于即将登陆资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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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进程存违规,被书面警示
3月13日,飞速创新在港交所披露发售公告,于3月13日至3月18日招股,预计将于2026年3月23日在港交所主板上市。
飞速创新此次招股发售价为每股35.2港元至41.6港元,拟全球发售4000万股H股,占发行完成后总股份的10%,另有15%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募资总额约14.08亿港元至16.64亿港元(假设超额配股权未获行使)。
据招股书及天眼查显示,飞速创新成立于2009年4月,公司从事网络通信领域核心设备及通用配件的研发、设计和销售,已开发超过8万个SKU的核心设备及通用配件,主要产品包括光模块及高速线缆、网络设备、光纤跳线及尾纤、光纤配线管理产品、光传输设备、铜缆综合布线产品、测试仪器及工具等。
在上市的道路上,飞速创新显得颇为坎坷。
2022年7月5日,飞速创新递表深交所主板,保荐机构为招商证券,经过两轮审核问询函之后,公司于2024年5月主动撤回,不到2年时间A股IPO进展宣告失败。
然而,即便主动撤回,但今年1月10日,深交所披露了三份监管函,涉及飞速创新申报IPO过程中存在相关违规行为。
据深交所现场督导发现,一是飞速创新与信息系统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未能准确显示前台商城产品销量、评论数据等信息;二是公司自2023年6月起才完整保存半年内的系统操作日志,问询回复与实际情况不符;三是公司未对反结账、反审核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具备财务系统操作权限的员工可以无需审批直接进行反结账、反审核操作,反映出公司财务系统相关内部控制存在缺陷,问询回复与实际情况不符。
飞速创新作为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未能保证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上述情形违反了相关规定。同时,飞速创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向伟,违反诚实守信义务,未能督促发行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未能保证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文件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根据《审核规则》第七十二条、第七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决定对深圳市飞速创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伟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项目保荐人招商证券及保荐代表人杨猛、刘兴德被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项目申报会计师德勤华永所及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方少帆、林希倩被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此次赴港上市,飞速创新的联席保荐人为中金公司、中信建投国际和招商证券国际,阵容可谓豪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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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表前分红2亿,券商建议谨慎申购
财务数据层面,2022年-2024年及2025年前三季度(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收入分别为19.88亿元、22.13亿元、26.12亿元和21.75亿元,净利润分别为3.65亿元、4.57亿元、3.97亿元和4.23亿元,经调整净利润分别为3.88亿元、4.70亿元、4.08亿元和4.61亿元,净利润率分别为18.3%、20.6%、15.2%和19.5,毛利率分别为45.4%、49.4%、50%和52.6%。总体来看,除了2024年净利润下滑之外,公司核心指标均持续向好。
2025年,飞速创新营收29.66亿元,同比增长13.55%,净利润6.01亿元,同比增长51.4%。
在成本支出方面,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及分销费用分别为2.71亿元、3.39亿元、4.88亿元和3.90亿元,占同期总收入的13.6%、15.3%、18.7%和17.9%;一般及管理费用分别为1.70亿元、1.75亿元、2.10亿元和1.62亿元,占同期总收入的8.6%、7.9%、8.0%和7.4%;研发费用分别为9982.4万元、1.1亿元、1.44亿元和1.24亿元,占同期总收入的5.0%、5.0%、5.5%和5.7%。
对于此次募集资金,公司表示,拟用于研发,当中包括开发产品及加强全栈技术平台;提升公司于主要海外市场的交付能力;用于公司网络解决方案和服务业务平台的数字化;用作营运资金及一般企业用途。
在A股IPO招股书中,飞速创新计划募集资金13.54亿元,其中5.74亿元用于网络通信设备智能产业园区建设项目,2.81亿元用于互联网平台及运营中心升级建设项目,9859.10万元用于内部管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以及4亿元补充流动资金。
曾寄望于数亿补流的同时,公司的边分红边募资也引发质疑
在此次港股递表前的五天,2025年5月22日,飞速创新举行了股东大会,并审议及批准2024年现金股息分派计划,将向现有股东选派现金股息每10股未上市股份人民币5.56元。招股书显示,飞速创新的股本为3.6亿股,换言之,公司此次现金分红的金额为2亿元,分红金额占2024年净利润的50.38%。
招股书显示,向伟持有公司56.65%的股权,同时还通过宇轩稳健、宇轩进取、宇轩成长间接控制公司4.51%的股权,合计控制飞速创新61.16%的表决权,为公司控股股东。也就是说,向伟此次分红超过1亿元。
更早之前,飞速创新还于2022年分红6000万元,2020年分红9000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针对飞速创新上市前景,国元国际证券日前发布的研报指出,公司上市后市值约166亿港元,招股价对应2025年经调整净利润约28.0X,估值合理,其核心技术依赖外购芯片与外协生产,因此建议谨慎申购。(港湾财经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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