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中国商业环境来说,有竞争不是坏事,但竞争需有度,高级的竞争能带来多赢局面,从提升自我去打赢商业战争才值得赞扬。同行竞争更不是坏事,你来我往之间反而能让所处领域产品更加完美、用户体验更加好。

文/三三

出品/新摘商业评论

2021年刚开了个头,全网就被两个热点事件抓住了眼球。

一个是郭敬明就当年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庄羽作品《圈里圈外》,时隔15年后终于向庄羽道歉。另一个则是中国互联网创业圈陌生人社交产品赛道上的uki,被soul前员工恶意举报陷害一案,终于有判决。

道了歉,然后呢?郭敬明的道歉动机太不单纯了。前有12月21号编剧宋方金、余飞等发布111位编剧、制片人、导演、作家的联名信,矛头直接指向郭敬明;后有郭敬明电影《晴雅集》上映,需要热点去刺激票房。

不得不说,这个时机,卡得太聪明了。

另一边,涉事公司uki与Soul真真假假的“迷魂阵”,让中国商业恶意竞争再次被暴露在大众面前。2019年10月Soul的前员工李某及其下属范某,故意在uki的App上撒布虚假有害违规信息,设局进行恶意举报,导致uki被下架处理三个月。

判决书中,李某与范某犯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而uki诉两名被告人的行为系单位犯罪、建议判处实刑等诉求法院并未采纳。

作为吃瓜群众,从文学圈剽窃到商业圈恶意竞争,我们在关注热点事件吃瓜的同时,也应当思考两件事对文学创作圈与互联网营商环境所带来的意义与影响。

抛开道歉的动机与Soul指使的真假,我们首先应当关注到事件本来带来的一连串负面连锁反应。

庄羽失去的,不仅是金钱。

郭敬明抄袭,她先后找了三位律师,打了持续三年时间的官司。这期间,她遭受了无数网络暴力,网友纷纷指责她是想蹭郭敬明的热度出名。她的身心都受到了无数的打击,用她的话说:是从巨大的痛苦一步一步走过来的。

Uki被soul前员工恶意投诉,失去的,更不仅是钱财。

被设局陷害下架的时间,是在2019年11月初,直到2020年2月28日才重新被应用商店上线。需要知道的是,被陷害前,uki正处在高速增长阶段,用户规模达千万级,日活也达到了百万级左右,原本春节那几个月它已经做好了冲刺的准备,结果却因被陷害,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差一点死掉。

根据其创始人与其他媒体的采访,下架期间,uki遭遇了流量下滑、用户数据断崖式下跌、业务几乎停滞等打击,错过了至少500万的新增用户,而不可量化的损失还包括品牌口碑的折损、老用户流失、影响新用户的好感度等。

对于各自所处的领域,更是造成了不好的风气。

郭敬明的抄袭,某种程度来说,让原本就维权艰难的文学圈开启了一个病变时代。

那场打了近3年的官司过后,郭敬明的事业没有受到任何影响,反而继续写小说、拍电影、开公司,赚得盆满钵满,15年来,他没有受到任何实质性的惩罚。

抄袭者,居然变成了最后的胜利者?

Uki被陷害一案的判决,同样是在助涨恶意竞争这种在商业环境毫无武德的手段。

创业,本就很艰难。有统计学曾证明,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无论是中国还是国外,创业成功的永远是极少数,而中国创业失败率高达95%。

极高的失败率下,互联网创业圈更走进一个3年的怪圈,很多互联网企业都撑不过3年,能撑过5年的少之又少。而uki是2015年才成立的初创公司,它能成功活过3年,已经很不容易。

这不仅是uki的成功,还是中国互联网创业圈的成功。

然而恶意做局陷害过后,谁知道会有多少公司效仿?互联网创业圈还会好吗?

2003年,庄羽起诉郭敬明剽窃案是自1990年我国颁布《著作权法》后的中国文坛第一案,今天,在法律意义上,与郭敬明事件相比,uki被陷害事件更加严肃一些。

因为后者一旦被做实,就是soul利用公权去知法犯法,更加恶劣。

犹太人习惯讲究求异经营,中国人喜欢求同经营,所以恶意竞争在中国商业环境早已不是新鲜事。比如2010年轰动互联网界的腾讯与360之争,直到工信部介入才得以解决;再比如2018年青桔单车与哈罗单车的工作人员在南昌街头因争抢投放地点大打出手,后警方介入调查解决。

互联网的精神,是平等、开放、合作、分享,而Uki被恶意陷害一案,直接毁灭了这种精神,应当引起重视。

soul如今依旧对外发布声明称事件涉及公司前员工,与其无任何关系。可整个事件依然存在不少疑点:

首先,案发时李某的确在soul任职,soul表示涉事人李某只是单纯的前员工,然而根据天眼查显示,李某曾是soul的董事。2020年5月14日,soul的运用主体上海任意门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除了注册资本与经营范围发生变化,还有李某与张某退出董事名单。

其次,在案件判决书中,判决第三条要求的“发还扣押在案的退赔款”,指的是李某和范某此前上交的330万保释金,而今法院判决这330万保释金作为退赔款,赔偿给Uki公司。

且不说数额为何刚刚好,保释金能否作为赔偿款都需要打一个问号。

再则,如果真如soul所说,李某只是一个普通员工,几百万并不是一个小数目,一个普通职工正常拿一百万需要多久?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人均可支配收入,2019年上海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9441.56元每人。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华经产业研究院整理

按照一家三口计算,一年一个普通家庭的存款是208324.68元,存100万需要5年,330万需要15.5年,两个人平均一下,至少也需要8年。

这还只是最理想的只赚不花、无负债的修仙理想状态。要知道,在中国,即使是高收入群体,能存到100万现金也是屈指可数。

那么,李某花大力气污蔑uki,一番操作下来,竟然只为得到背负一身的债务?

关键还在于,他恶意举报uki,受益最大的不是打工人,而是举报人背后的公司。Soul怕uki吗?看一下当时的关键时间节点:

2019年6月份,MOB研究院发布了一份题为《2019年陌生人社交行业洞察》的专题报告。报告显示,soul的装机量为1287万,远远高于uki的241.1万;但是,uki的日留存率为65%,远远高于soul的42.7%。如此高的留存率,本就是一种威胁。

同样是在6月份,国家网信办针对网络音频乱象启动专项整治行动,首批依法依规对吱呀、Soul、语玩、一说FM等26款传播历史虚无主义、淫秽色情内容的违法违规音频平台,分别采取了约谈、下架、关停服务等阶梯处罚。而李某下达举报指令的事件,就是在报告出来以及soul被网信办约谈下架后的不久。

而恶意举报成功,李某也不会升职,可soul却能少一个竞争对手。

说到底,文学圈抄袭事件屡禁不止与商业恶意竞争手段越发不齿背后,是犯错成本太低,惩罚力度太小。

在评论家候文学看来,法律对文抄公处罚的力度显得乏力,对抄袭、剽窃者一般都采取赔偿、道歉、停止销售作品等处罚措施。这些处罚,并不会深刻影响改变剽窃者的生活轨迹。

虽然2010年修订了著作权法,但也只简单规定了侵权人不得剽窃他人作品,并未制定出认定标准。这是维权存在的致命困难,很多作者一旦去打官司都将面临高昂的时间成本、难以判断的抄袭认定。

如果对剽窃者能像体育界对服用禁药的运动员进行停赛处罚一样,在一定时间内封杀剽窃者,或许能起到整顿行业风气的作用。

对于商业界的恶意竞争、不正当竞争,惩罚力度同样不够。

如今在监管层面,中国已经有《反不正当竞争法》、《侵权责任法》以及《反垄断法》,但对违法者的处罚都比较轻,其中《不正当竞争法》是部行政管理法,并未规定监督管理机关对损害商业信誉应处以何种处罚,导致处罚额一般较小。

而在《刑法》中,对于“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行为,法定最高刑期仅是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对比国外,不正当竞争通常会开出天价罚单,比如欧盟曾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向英特尔公司开出10.6亿欧元“罚单”,数额相当于其2008年净利润的近三分之一。

Uki被陷害一案判决中,李某也仅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罚金5万元。范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罚金3万元。

除了惩罚力度以外,往往不正当竞争、恶意竞争之下法律规定与司法裁判的速度,也远远没法适应互联网向前发展的速度,很多时候受害企业都会赢了官司而输了市场,这会更加让恶意竞争者有恃无恐。

对于中国商业环境来说,有竞争不是坏事,但竞争需有度,高级的竞争能带来多赢局面,从提升自我去打赢商业战争才值得赞扬。同行竞争更不是坏事,你来我往之间反而能让所处领域产品更加完美、用户体验更加好。

一切的大前提是,杜绝恶意、不正当竞争。

好在,庄羽依然没对中国文学圈失望,她在接受郭的道歉后,提议将收益拿来成立“反剽窃基金”,用以帮助中国广大原创作者维权。对行业来说,这是大幸,一个抄袭者成为反剽窃基金的建立者,成为净化行业的力行者,这是多方多赢的。

Uki也没被打倒,在这段等待判决期间努力修炼内功,基于防范恶意举报全面加强了整个内容安全系统的升级,针对社交产品、直播、短视频等产品的监管也愈发严格。

并且,其在最新声明中强调:一审判决后,SOUL发布声明称恶意举报系员工个人所为,“此举枉顾事实,推卸责任”,称将向有关部门举报SOUL运营主体上海任意门科技有限公司的不正当竞争,并继续通过司法途径要求其公开道歉、赔偿损失。

都只是想要一个真相与一个正义,毕竟,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责任、底线、担当,是中国人以及中国企业应当具有的品德,希望透过年初的两大恶劣事件,中国文学圈以及中国商业环境能敲响警钟,并得到净化。

2021年及以后不应该再出现第二个“受害uki”,当然,也不应该再出现第二个庄羽。